2025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二届市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及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打算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巩固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越峰教授作《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营商环境优化和风险预防治理为中心》辅导报告,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议题。二是制订《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清单的首要内容。三是制订《2025年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普法宣传项目。四是举办局系统三层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局系统科级及以下党员轮训班,将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核心课程。
(二)推进行业法治体系建设
一是完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的决定》,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二是开展2025年度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对行业7部地方性法规、21部政府规章逐条清理评估,形成清理评估报告。完成《上海市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废止工作。三是推进《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修改研究,已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四是编发《上海市湿地保护规划(2026—2035年)》,编制完成《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和利用的若干措施》,为《上海市湿地保护条例(暂定名)》的制定提供规划管理支撑。五是完成《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修改研究、本市林业地方立法前期研究项目。六是完成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完成《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相关工作。
(三)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一是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起草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对《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制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强化惠企利民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沪绿容〔2025〕26号),明确6个方面15项具体举措。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局长服务接待日”等4项工作被刊登在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简报。三是深化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清理工作,废止《关于进一步完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体系、强化行业管理的通知》(沪废发〔2020〕32号)。四是制订《上海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工作指引》《关于支持重点产业项目绿地率统筹平衡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为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依据。印发《关于做好引导和鼓励社会厕所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加大社会厕所共享开放力度。五是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机制,开展“三减一提”专项行动,行业行政效能整体提升12.5%。构建建筑垃圾全链条全过程闭环工作机制,建立N1库区等消纳场所,研究生态造林等有效缓解“土方消纳”的可行政策,提升消纳空间与效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纳入市住建委“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制订《上海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工作指引》,实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全程闭环管理。与市税务局对接,开展“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一件事”。优化户外招牌的审批与备案流程,增加申请表自动填报功能,对招牌设置安全的沿街商铺,简化检测报告和图纸审核要求,有效减轻小微企业的经营负担。六是对照《上海市权责清单(2023年版)》,对涉及我局9类行政权力事项共217项进行梳理,完成权责清单对应系统匹配工作。七是制订《绿化市容行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了14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以及40项具体检查内容。建立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库,形成检查要点159条。形成行业涉企行政检查对象库。制订《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2025年行政检查计划》并公示。完成《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关于涉企行政检查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扎实开展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认真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制定上海市湿地保护专项规划”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4年结转项目),将“制定上海市市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作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法定程序。二是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116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情况。三是组织完成八期“处长讲政策”政策解读会,通过“处长讲政策”解读政策文件13件、通过培训宣讲、图文、视频等线上线下形式解读政策文件36件;局门户网站和“绿色上海”微信公众号同步上线“政策法规汇编”“政策法规图解”功能,以便市民查询使用。优化政策解读专栏,完成门户网站历年政策图解清理36件。四是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优化设摊治理 提升城市“烟火气”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位设置 提升街区“烟火气”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规范外摆位管理。举办“规范外摆位设置提升街区‘烟火气’主题活动”,获上海市2025年优秀政府开放活动。“优化设摊管理 提升城市烟火气”被列为“首届上海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十佳案例”。五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办理1起行政应诉案件,获得人民法院支持。办理4起被复议案件,均获市政府支持。办理1件检察案件其他当事人告知函,获得检察院支持。六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针对建筑垃圾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东滩行政处罚案件等事务提出法律建议。七是梳理填报《“上海法治建设规划”终期评估任务分解表》,各项落实法治规划工作均已完成。
(五)提升行业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全市查办森林类行政案件71起、野生动植物类行政案件42起、自然保护地类行政案件16起、植物检疫类行政案件23起。二是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上海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办法》,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建立区级对接,提升行刑衔接实效。三是牵头10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清风行动,全市查办案件73起(行政案件49起,刑事案件24起),摧毁犯罪团伙5个、处理违法人员88人。四是牵头17部门启动为期三年的本市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牵头8部门开展2025年“网盾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活动,全市查办案件43起(行政案件33起,刑事案件10起)。五是完成《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终期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和评估任务清单、《关于执法监管情况的补充报告》。六是制发《林业案卷评查标准》,对市区两级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七是制发《上海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建筑垃圾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市级执法打击专班,部署《严查严打“黑工地”“黑车”“黑船”“黑码头”“黑卸点”专项行动方案》。制订建筑垃圾监管正面、负面与责任“三张清单”,《建筑垃圾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优化和预警处置工作方案》,加强全过程监管。
(六)大力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一是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自评工作,形成《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评报告》等3份报告以及典型案例。二是完成“试点推广居民小区树木规范修剪的制度机制”2025年度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完成147个小区11773株树木的修剪工作;制作《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指南》海报,发布树木修剪短视频,开展居住区绿化政策和实操分级分类培训423场,涉及相关人员13649人(其中操作工1458人);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及树木修剪工作的若干规定》。三是组织开展法律进公共空间、进学校等普法活动,在上海植物园组织开展“‘典’缀芳华,美好相伴”民法典宣传月、第三届“我心中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书画展、“法治绿洲 宪韵风华”2025年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期间投放25幅地铁公益普法宣传版面;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在花鸟市场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为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公益宣讲2次林业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四是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通过“绿色上海”、微博“法治绿容”专栏发布等方式,对《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五是组织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施行周年专题宣传活动。六是组织开展《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新修改规章专题培训讲座。七是举办局系统行政执法证申领法律知识培训暨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二、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对照新时代全面依法行政要求,绿化市容(林业)法治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法治前瞻性研究方面有待加强,法规规章研究储备还存在不足。对列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的正式项目加快研究,推动《上海市湿地保护条例(暂定名)》(制定)尽快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正式项目。组织开展建筑垃圾管理、绿化管理等立法研究,完善行业法治体系。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强化。我局多家直属单位目前尚未找到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故无法继续通过签订执法委托书进行办证。因此需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梯队建设,注重在重要业务领域法律专业人才的配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是夯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研究制定《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二是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化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主动公开局年度法治工作报告。三是开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重点法治任务督察工作,完成2024年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完成2025年自查报告。四是局领导就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绿化市容行业落地生根,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推动绿化市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主题发言。五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局系统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述法工作,完成《市绿化市容局专题述法工作开展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六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位推动,整合行业核心法规政策,编制分类清晰、检索便捷的《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政策周编》26期、《政策月编》5期,让“找法有路径、查法不费力”,筑牢普法基础。创新推动“处长讲政策”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民生关切,由各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专题讲解形式拆解政策难点,让法规政策“听得懂、用得上、落得下”。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行业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加强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政策一致性评估。推行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开展法律、党内法规等专题培训。强化政策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用好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二)不断推动行业法治体系建设
持续开展常态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评估工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市政府2026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组织开展《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上海市湿地保护条例(暂定名)》立法进程,加强《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建筑垃圾管理立法研究工作。
(三)切实做好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持续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构建“多渠道线索收集+分级核查处置”体系,从严查处非法占林、毁林、滥伐盗伐及临时用林逾期未恢复等违法行为。聚焦高频违法区域,通过专项督导,推动涉林违法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以“清风行动”“网盾行动”“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等为抓手,明确区域治理重点,开展靶向排查,联合公安、网信部门筛查违规交易信息,力争违法线索早发现、快查处。联合苏浙皖林业部门推进长三角林业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规定制订和发布工作。
(四)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聚焦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国土空间“一张图”建设与应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落实“人工智能”赋能政务服务,推动“AI+人工”全过程帮办,建设全市统一的“绿容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法治化水平,确保各项惠企便民政策高效落地。加强协同与能力建设。强化跨部门协作与市区跨层级联动机制,打通业务数据共享渠道,提升协同治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