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筑垃圾问题突出”,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以及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等整改实施主体,按照《上海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积极推进问题整改,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整治,消除环境影响,落实复耕要求;拓展区域土方消纳空间,消纳能力显著提升;加强建筑垃圾日常监管与常态化整治,完善全过程管理体系,现已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