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信息名称
关于《宝山区吴淞创新城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审核意见
索取号
AH2211000-2021-0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1) 278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9-16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关于提请审核《宝山区吴淞创新城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的请示(宝绿容〔2021〕70号)收悉。我局于2021年6月28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暨部门意见征询会,会后你局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规划原则、目标和范围

同意按照低碳化、集约化、邻利化、智慧化的原则,完善该区域环卫设施布局、提升环卫管理水平;同意规划提出营造吴淞创新城营造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投资适宜的区域市容环境的目标。同意规划范围与《吴淞创新城建设规划(2018-2035)》确定的范围一致。

二、关于规划方案

(一)关于废弃物收运处置

原则同意生活垃圾按照居住区、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其他公共场所等不同区域采用不同的分类收运方式。居住区分类生活垃圾房按照300至500户设置一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20米,面积不宜小于25平方米。企事业单位内部应至少设置1座分类生活垃圾房,面积应满足分类收集功能;其他公共场所应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原则同意该区域按照标准新建8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1处规模为150吨/日两网融合集散场,并配置相应运输车辆的方案。

原则同意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建立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其中居住区装修和拆房垃圾按照每1000户100平方米设置收集点,其他场所应划出堆放点进行收集,并运至宝山区规划设置的资源化场所进行处置。

原则同意以功能复合、土地集约的方式在泰和路江杨北路合并设置绿化垃圾处理、大件垃圾拆解和装修垃圾利用设施。粪便应在规划期限内全部实现纳管处置。

(二)关于道路和水域保洁

原则同意该区域主、次干路和支路按照一级环境卫生区域保洁质量要求确定道路保洁等级,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市政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100%,并按照保洁等级配置相应清扫车辆和机具。新增和更新环卫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达到规定比例。

原则同意该区域通航河道采用机械船打捞、较窄河道采用岸边打捞的水域保洁方式;同意在北泗塘与宝杨路交叉口沿岸绿地、何家浜与浅弄河交叉口沿岸绿地、薀藻浜与铁力路沿岸绿地设置3处水面垃圾上岸点,上岸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三)关于其他环卫设施

原则同意按平均服务半径400米的标准,在该区域新增30座公厕,其中6座为独立式公厕,24座为附属式公厕,并保留现状公厕。原则同意按照每平方公里设置1座环卫作息场所的标准,新增17座作息场所,并保留现状6座作息场所。原则同意在江杨北路东、泰和路南设置一处环卫停车场,应满足环卫车辆停放、冲洗、维修、充电等功能需求,并鼓励与两网融合集散场等环卫设施合建。

三、下一步实施意见

(一)请加强与规划资源管理部门的衔接沟通,对需要落实用地的各类环卫设施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启动选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深化论证项目用地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鉴于本规划涉及废弃物源头收运、中转运输、末端处置等全过程,管理条线众多,建议进一步与住建、交通、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深入沟通,细化后续实施方案,确保规划内容落地。

此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