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61号提案的答复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3-11-09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信息内容

我局收到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61号“关于打开被锁起来的垃圾房空间的建议”的提案,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本市按照全程管理、全链提升、全域推进、全民参与的思路,从法治引领、制度建设、体系推进、基层治理等多方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目前,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趋于稳定,市民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养成,湿垃圾量稳定保持在干湿垃圾总量的35%左右。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正如您指出的,部分小区垃圾桶不入房、有害垃圾容器缺失、投放点环境卫生不佳等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一、关于垃圾房被锁、有害垃圾容器缺失等问题的建议

部分小区出现垃圾房被锁、垃圾桶露天摆放、有害垃圾容器缺失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是部分居住区受历史规划建设局限及地理空间制约等,存在无生活垃圾房或垃圾房空间狭小、功能不健全等情况,导致部分垃圾桶长期露天摆放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投放频次较低的垃圾桶设置在边角位置。二是部分居住区精细化管理未落实到位,“一小区一方案”制度未有效执行,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作业仍不够规范。如定时定点投放时段结束后未及时将垃圾投放容器入房归位;或设置的误时投放点环境管理不善,投放容器露天无序摆放;或生活垃圾清运结束后未做到“三同时、一手清”(收运车辆到达时,垃圾桶同时拉出,同时装车,同时复位,并做好周边2-3米范围的清扫工作)。针对这些现象,我局高度重视,以市民体验感和满意度为导向,持续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改善。

(一)加强精细化管理,落实一小区一方案。一方面,持续推动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制定下发《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的通知》(沪分减联办〔2019〕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物业管理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分减联办〔2019〕15号)等文件,指导督促物业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撤桶入房、合理配置收集容器,满足分类投放需要,同时加大垃圾清运频率,防止容器满溢、垃圾散落等情况发生。另一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不规范等行为,2022年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规范设置收集容器案件900余起。

(二)加强常态长效管理,持续开展日常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按照《条例》关于定期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的要求,自2018年以来,我局持续对全市居住区及农村居民点开展垃圾分类第三方现场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定期通报。有害垃圾容器规范配置、分类投放点环境卫生管理、容器满溢、垃圾散落等均为第三方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信息化平台及时反馈到属地街镇,便于街镇及时整改。此外,我局也持续落实“引导大家分、方便大家分”措施,2022年专门制定面向基层的分类投放管理工作指南,并定期组织垃圾分类相关培训,指导属地街镇、居委物业等规范落实垃圾分类要求。

(三)强化标准和技术支撑,切实提高硬件配置和收运作业水平。出台《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等一系列地方标准,指导和规范垃圾房设置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开展环卫作业扰民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三同时、一手清”作业规范,持续治理垃圾桶倒空后未复位、乱摆放等行为,促进打造整洁卫生的源头投放环境。

今年,垃圾分类工作将以提升品质、提升能级为重点,继续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迭代升级源头分类面貌。贯彻落实《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等地方标准,推动一批老旧破损、功能不健全的生活垃圾投放点升级改造,将垃圾分类容器入房入库存放、不得占用周边公共空间、公共通道作为垃圾房标准化改造验收必要条件,建成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标准化生活垃圾房。同时,在此基础上,推动各街镇自主打造一批垃圾分类 2.0 版精品示范居住区。二是强化落实精细化管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协同市房屋管理部门压实物业法定管理责任,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履职监管力度,健全住宅小区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社区治理,针对“四不足”问题(定时定点人性化不足、收集换桶及时性不足、分类容器投放比例不足、点位环境整洁度不足),加大属地指导力度,统筹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等各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

二、关于不必在垃圾房上面再做四类分类标识的建议

为了加深加强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观认知和主动参与意识,引导市民进行正确分类投放,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本市出台的《垃圾房技术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已明确垃圾房及分类垃圾桶应具备分类标志,垃圾房分类标志宜设置在投放口位置,分类标志图案和色彩应符合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管理规范》的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垃圾房标准化改造、垃圾分类 2.0 版精品示范居住区创建等各项工作,对合理优化垃圾房空间布局、提高有效利用面积等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并按照“定时定点体现便民惠民、撤桶入房做好环境管控”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通过新建、改造符合地标要求的标准化垃圾房,条件不成熟的居住区通过提高生活垃圾清运频次、优化垃圾房空间布局、做好环境污染控制等有效措施手段,满足分类投放、收集、存储需要。同时,持续推动解决一批垃圾房落地难问题,针对旧式里弄、背街小巷等狭小区域生活垃圾投放矛盾,积极探索推进移动分类投放收集设备或定时巡回上门分类收集模式等,并及时总结试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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