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信息名称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3-12-26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信息内容

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28号“关于进一步整体提升苏州河岸线景观灯光”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苏州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改造是市委、市政府“一江一河”公共空间贯通开放、改造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相关部门和沿岸各区的共同努力下,苏州河沿岸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苏州河沿岸景观照明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0207月,龚正市长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审定了《苏州河景观照明总体方案》;202211月,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审定了《苏州河桥梁景观提升计划》《苏州河桥梁景观提升设计方案》。市绿化市容局针对建筑、堤岸、滨水步道、滨水绿化和桥梁五大体系,结合工业遗存、历史建筑、宾馆饭店、商务楼宇以及住宅小区等特点,通过分类管理色温及亮度、控制使用彩光及动态光、采用精准定向照明、打造光影主题小品、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实施集中控制管理等方式,营造“雅致婉约、温馨舒适”的光影苏州河。截至目前,苏州河两岸42公里岸线、30座桥梁、500余幢楼宇的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工作基本完成。虽然苏州河沿岸景观照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对照“超大城市宜居生活典型示范区”的规划定位,对照市民游客对美好夜景的期盼,仍存在西段暗区较多、景观节点分布不均衡、个别区段夜景不够协调、景观照明运行维护质量不稳定等问题,亟待需要解决。

二、下一步打算

我局认真阅研了您关于进一步整体提升苏州河岸线景观灯光的建议,并将有关内容吸收采纳。下阶段我局将会同市相关部门和沿岸区,重点推进六方面工作。

(一)明确苏州河沿岸景观照明建设任务

持续推进苏州河景观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争取将苏州河中心城区沿岸景观照明建设列入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202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民心工程”加强对区指导和考核。组织实施《上海市景观照明规划(2024-2035年)》,加强苏州河沿岸第二立面的景观照明建设。下阶段重点提升普陀段、黄浦段、静安段以及真光路桥、外环线桥、武宁路桥,积极打造苏州河景观照明新地标。

(二)扎实推进苏州河普陀段景观照明建设

一方面推进苏州河普陀段(四期)景观照明建设。积极探索“半马”、夜跑等概念,打造智慧化、趣味化、整合式的灯光系统,调整堤岸灯光明暗,增设公共空间互动投影装置,统筹考虑行人视角和游船视角,进一步提升景观照明效果不佳的区域,实现区域灯光效果融合协调,提高苏州河普陀段全天候观感度。另一方面落实绿色节能发展理念,兼顾景观照明效果和节能管理,合理调整沿河岸线灯光明暗,保持整体低照度、中低色温,严格控制彩色光,采用光照度可调、绿色节能无污染、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的LED 灯具。

(三)加强景观照明运行维护管理

进一步完善《景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审议稿)》(以下简称《估算指标》),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加快完成《估算指标》的审核及发布工作,为做好景观照明运行维护提供规范化的资金保障。完善景观管理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细则,将景观照明运行维护质量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确保景观照明启闭正常、运行稳定。

(四)推进景观照明集中控制

修订《关于加强本市景观照明集中控制工作的意见(试行)》,落实普陀区、静安区、长宁区、嘉定区景观照明智慧管理集中控制中心建设,将苏州河沿岸新建、改建的重要单体建(构)筑物景观照明纳入市和区集中控制系统,为今后区域景观照明的场景融合、灯光联动、平台拓展等精细化管理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五)加强景观照明效果管控

继续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指导沿岸区发掘区域特色,因地制宜提升景观照明,实现“一区域一主题一特色”;落实第三方巡查、光环境检测、亮度检测等多项制度;协调市相关部门和沿岸区,将景观照明与绿化、步道范围的功能照明相融合,进一步提升苏州河沿岸的夜景面貌。

(六)加强社会宣传动员。

开展“看看新夜景、提提金点子”苏州河夜景提升人民建议征集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沿岸居民等实地调研苏州河景观照明。全面梳理苏州河景观照明节点,组织编写苏州河夜景打卡地图,为市民游客提供休闲指引。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苏州河景观照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按照苏州河沿岸地区超大城市宜居生活典型示范区的规划定位,持续提升苏州沿岸景观照明品质,力争将苏州河景观照明打造成为靓丽的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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