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信息名称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5-08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信息内容

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74号“关于充分运用绿色循环理念科学处置工程渣土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目前概况

近年来,本市工程渣土产生量持续保持在高位,2023年总处置申报量已超过1亿吨(10685.9万吨),目前工程渣土主要通过工程回填、低洼填平、绿林建设等方式进行处置。随着渣土消纳卸点日益减少,工程渣土出路问题日益凸显,

为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本市2017年启用南汇东滩N1库区作为市重大工程土方应急消纳点,已累计消纳土方6900万吨。2023年,市绿化市容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土方消纳处置体系的通知》(沪绿容〔2023389号),指导各郊区在规划资源部门的支持下,结合新造林项目的规划标高提升,努力拓展土方消纳周转空间,并对接江苏、浙江两省有关部门,有序规范开展土方跨省转移利用。同时《通知》也明确“鼓励郊区结合堆坡造景、生态廊道建设等项目,探索设立土方中转、蓄存场地,通过建材制备、土方改良等举措,对土方实施资源化利用,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行业标准体系

近年来,市住建委深入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以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为落脚点,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促进建筑垃圾高附加值资源化利用。目前,市住建委已通过“唐·爱的屋烧结淤泥空心保温砖”新材料认定,环保型淤泥烧结多孔砖、唐·爱的屋烧结淤泥空心保温砖均已纳入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产品目录。

另外,市绿化市容局正在推进《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编制,该标准已将工程渣土烧结建材产品纳入其中,预计2024年将完成编制,该标准的发布能弥补工程渣土资源化标准方面的不足。同时市住建委正在推进《建筑固废和工程泥浆再生流态填筑技术规范》编制(拟以上海市地方标准发布),该规范通过将工程渣土制作再生流态填筑料为渣土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拓宽路径。待上述标准、规范实施后,市绿化市容局将会同市住建委、市交通委等部门予以积极推广。

(二)加强企业税收支持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持续鼓励支持企业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目前与绿色环保资源化利用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增值税方面。纳税人销售自产的淤泥烧结砖,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3号)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 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详见《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 年第36号))。3、环境保护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市税务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绿色环保资利用企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行业扶持力度

关于支持循环利用行业发展,市发改委于2021年会同相关部门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对有生产性产业园区的相关地区,要将本区域规划产业用地中的1%专门用于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相关内容已被今年1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专项促进条例》纳入了地方法规予以固化和规制。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督促相关区落实用地要求,以促进循环利用企业和产业的发展。

关于循环利用支持政策,市发改委于2021年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出台了《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办法》,对企业与循环利用相关的固定资产项目投入予30%补贴,补贴上限提升至2000万元。此外,2020年发布的《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等予以支持。下一步,市发改委会研究将烧结砖等废弃物循环利用产品应用纳入相关示范项目评审要求,以促进绿色节能产品推广利用。

近期市住建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委正在起草《关于加快推广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的通知》,将明确政府财政资金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在指定工程部位选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同时鼓励各区在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路道路、园林绿化等建设、养护工程等项目开展再生建材应用试点。

(四)加大宣传引导

市绿化市容局、市住建委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工程渣土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普及工程渣土减量排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理念,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利用行业协会组织本市建设领域主要企业开展人员培训,推广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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