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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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松江区通波塘两岸绿道景观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索取号
AH2311000-2020-048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0) 496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0-11-30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关于通波塘两岸环境改造提升工程方案评审的请示》(沪松绿容发〔2020〕147号)收悉。根据《上海市绿道专项规划》《上海市绿道建设导则》等文件要求,现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松江区通波塘两岸绿道(人民河-沪松高速公路)约6.5公里。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含新改建园路、改造提升绿化景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标识系统等。

二、下一步优化意见

(一)请编制单位按照园林景观方案设计深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文本,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须做好审核。

(二)建议以实现区域绿道贯通为目标,及时修订区绿道系统专项规划,并以此为选线依据,确定各年度绿道建设计划,分阶段推进绿道建设,形成绿道系统。

(三)进一步优化慢行系统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绿地内的园路改建,宽度控制在1.5m-3.5m内,减少广场空间数量和面积,景观亭廊等设施设计需贯彻以人为本原则,考虑实用性和经济性,根据周边人口密度和使用需求进行合理布置,总体控制硬质场地面积。其中,对于借用市政道路(桥梁)等部分,需进一步细化方案,有条件的路段可以增加立体绿化等方式。

(四)绿廊改造应充分利用现状绿化基底,合理保护大乔木、骨干树种等,需要调整的绿化应进一步落实“四化”工作要求,注重以彩化、珍贵化乔灌木为特色植物景观特色营造。抽稀调整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五)根据使用需求进行合理规划设置灯光、城市家具、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道路面层颜色、绿道地面LOGO、标识系统等应按绿道建设导则和全市统一的标准设置。

(六)请按照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并落实好后续养护管理责任。

 

附件:专家评审意见

 

 

2020 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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