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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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林业
信息名称
上海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取号
AH2312000-2021-011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林 (2021) 5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2-26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浦东新区、闵行、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和崇明区绿化市容局,市林业总站、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

现将《2021年上海市林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上海市林业工作要点



2021年2月2日

2021年上海市林业工作要点

2021年1月28日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2019-2021年林业三年政策的收官之年。做好2021年的林业工作,既关系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全面起步,也关系到林业三年政策既定目标的圆满实现。各级林业部门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多措并举,着力推进本市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林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思路

(一)实现四个转变。一是从业务条线各自为政向多部门协调推进转变;二是从单纯植树造林向国土绿化和改造固化存量转变;三是从注重林地湿地增量向保存量和提质量转变;四是从传统林业简单化与粗放型管理向智能化和精细化管理转变。

(二)突出八个重点。一是进一步挖掘造林空间,注重造林质量,完成年度造林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管理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有效控制森林资源减量。三是推进森林经营,打造开放休闲空间,提升林地综合功能。四是加强防灾减灾,坚持预防为先,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森林火灾。五是夯实法律制度基础,制定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六是完善自然保护地体制机制,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七是研究编制湿地空间布局规划,推动重点地区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八是推动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形成科研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造林绿化。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统筹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关系,充分挖掘造林空间,坚持规划造林和规范造林,完成年度造林5万亩。以生态廊道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村为重点,推进实施景观林和道路、河道与农田防护林,以及庭院绿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绿委会作用,推进国土绿化。同时,严把苗木、土壤和种植质量“三关”,完善推广应用造林项目管理系统,抓好项目设计,选好林木种苗,推广“四化”树种,注重造林绿化质量。

(二)强化公益林管理。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推进建立本市林长制和公益林权责利一致的管理机制。运用森林资源监测成果,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主体分解落实到绿化、水务、道路和房管等相关行业部门;将农用地上、纳入生态补偿的公益林管理权责分解落实到各区、镇政府。抓好林地管护设施建设,推行公益林市场化养护,落实管护单位、管护措施和管护政策,切实加强日常养护管理,严防“三乱”(乱搭建、乱种养和乱堆杂物)现象,做到“七无一完善”(无垃圾淤泥、无重大病虫为害、无森林火灾、无受损枯枝、无恶性杂草、无使用化学除草剂和无张网捕鸟,道路和沟渠等管护设施完善畅通),管住管好公益林。

(三)推进森林经营。结合公益林日常养护,以生态保育为经营目标,开展一般抚育,实施过密地块抽稀、合理修剪、林窗补植、纯林改造等抚育措施,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结合开放休闲林地项目建设,以生态休憩为经营目标,开展重点抚育,运用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调整和补植以乡土植物为主体的“四化”树种,优化林相结构,构建近自然混交林,建成开放休闲林地,形成森林公园雏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年完成公益林抚育3万亩。

(四)注重林木种苗。林以种为先,种以质为重。坚持选用合适、合格和合法苗木,扩大“四化”树种、乡土树种和新优树种在造林绿化、林地抚育中的应用。切实加强造林苗木质量监管,严禁使用截干苗。建设和培育保障性苗圃和特色苗圃,加大乡土树种和新优树种引进培育力度。做好林木良种审(认)定工作,提高本市造林绿化林木良种使用率。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坚决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

(五)加大林业灾害监测防控力度。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切实抓好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监测预报,控制疫情蔓延。加强苗木检疫和造林绿化工程复检复查,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用好森林防火信息化平台,强化森林火情监测,推进火情监测点、微型消防站、林火阻隔带和智能监控室建设。加强林业灾害监测和应急防控队伍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和演练;完善林业灾害预警防控预案。组织开展本市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

(六)完善森林资源年度监测。组织专业机构按时按质抓好年度资源调查,并加强质量检查,不断完善小班管理因子,全面掌握森林资源总量、构成和变化动态。编制年度森林资源监测成果报告,做到一区一报告、一镇一报告和一部门一报告。用好森林资源监测成果,为开展生态功能评价、森林经营和森林督查,以及对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提供依据。初步建立具有上海城市林业特点的森林资源智慧监测和森林感知平台,将造林项目、森林资源图斑和林业管理要素融合,实现森林资源数据“一张图”向管理“一张图”转变。组织开展《上海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

(七)深入推进林政执法稽查。依托年度森林资源督查工作,以资源违法减量的查处和整改为重点,督查督办各类涉林违法案件,做好案件查办前期协调、执法程序规范等指导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批后监管,确保规范监管要求落到实处。巩固和扩大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等专项行动成果,防止违建项目“反弹”及管护用房功能和用途异化。

(八)抓好林业政策全面落实。进一步落实2019-2021年三年林业政策,扩大规模化、标准化经济果林生产,推进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成果应用,建成一批高质量经济果林示范园;大力推广经济果林绿色防控和绿肥栽培技术,确保果品安全优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作用,建好林菌、林花和林药等5个林下复合经营项目;利用现有森林资源,建成8个千亩开放休闲林地和一批乡村微型开放林地,形成30个乡村公园。用好林地生态补偿政策,提出公益林管理、抚育、管护设施,以及老果园更新改造等建设需求,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同时,认真研究制定2022-2024年新三年林业政策。

(九)推动野生动物高水平保护和治理。制定出台并积极宣贯《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发布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巩固野生动物禁食成果,持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专项行动。联合群团组织、非政府组织及志愿者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加大对野生动物重点繁育场所以及利用单位的监测频次,压实属地化监管责任,探索信用管理制度。继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强化监测体系、加大监测力度,提升主动预警和防控水平。支持并推动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建设,尽快形成科研能力,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十)推动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加强自然保护地规划研究,指导7个自然保护地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和报批工作,研究出台上海市自然保护地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实现统一归口管理。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监督、监测、评估要求。研究制定市级自然保护地新建、晋升、调整等基本规则和管控要求。推动崇明北湖湿地公园、北湖林水复合项目方案研究。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高质量完成崇明东滩申遗文本编制工作,推动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全面正式运行,推动九段沙自然保护区加快开展总规修编和外来物种治理方案研究。贯彻“长江十年禁捕”有关要求,协同和配合涉域保护区相关执法工作。

(十一)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分类有序推进金山、奉贤、崇明等重点地区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推动临港赤风港湿地公园加快启动建设。完成青浦蓝色珠链、南汇东滩、崇明北沿湿地修复项目建议书编制。协调开展黄浦江共青森林公园边滩、化工区湿地修复方案研究。协调推动湿地生态补偿政策优化,修订考核细则和分配办法。开展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研究,研究制定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申报指南和湿地修复导则。持续做好湿地资源年度监测,开展湿地碳汇监测和生态定位监测。配合开展湿地确权登记工作,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湿地生态修复。

(十二)提升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修订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制定獐、狗獾、扬子鳄等种群重引入、恢复和野放技术标准。优化生物多样性指数,强化野生动物监测技术研究。引导科研院所开展兽类、爬行类等目标物种监测技术研究。针对市民关心的貉、萤火虫、蝙蝠等热点动物,开展专项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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