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南汇东滩(大治河以南区域)互花米草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沪自贸临管委发〔2024〕42号)收悉。根据《上海市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沪府办〔2023〕16号)、《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 4部门关于明确互花米草防治相关政策的通知》(沪绿容〔2024〕92号)的要求,我局委托上海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南汇东滩(大治河以南区域)互花米草防治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实施方案》。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南汇东滩大治河以南区域,南起南汇促淤工程南侧堤,北至大治河河口南岸滩涂,西至海塘大堤(世纪塘路),东至近岸海域滩涂,面积约 5266公顷。
三、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区域均位于上海市生态红线范围外。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互花米草“刈割+翻耕深埋”法治理、植保无人机药剂法治理、全过程跟踪监测等。
互花米草清除面积合计 3074.8公顷,其中:大治河河口区采用药剂法治理互花米草约 150公顷(药剂选用高效盖草能);高潮滩区采用“刈割+翻耕深埋”法治理互花米草约477.1公顷;中低潮滩区采用药剂法治理互花米草约 2447.7公顷(药剂选用高效盖草能和抗米净,分别治理互花米草2013.7公顷、434公顷)。
四、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生态环境绿化市容事务中心。
五、项目总投资 15745.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2887.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108.27万元,预备费 749.78万元。其中,部分工程费用拟申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剩余费用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财力出资解决。
请你单位研究落实《南汇东滩(大治河以南区域)互花米草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报告》(见附件)有关结论和建议,下阶段进一步深化方案论证,并根据气象、潮汐条件优化细化施工方案,加强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监管,做好全过程监测评估,科学施药,控制化学药剂的影响,同时按时间进度抓紧实施,确保依目标按时完成互花米草除治任务。
特此批复。
附件:南汇东滩(大治河以南区域)互花米草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报告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