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共青森林公园:
你园《关于举办“第二十二届都市森林狂欢节”的请示》(沪绿森〔2024〕5号)已收悉。根据《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24年10月1日至10月6日,在上海共青森林公园内举办“第二十二届都市森林狂欢节”。
二、请按上报的方案,做好此次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活动布撤展期间,预先公示并向游客做好宣传解释;严格管理活动相关物品运输车辆进出,控制活动作业影响面,避免园内植物受到损伤,分隔施工区与活动区,确保施工期间正常的游园秩序。施工应避开游园时段,确保游客安全。
三、严格按照《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 (201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细化活动应急预案和安全游园工作预案,主动与公安部门对接,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员及其他游客游园安全。
四、活动所包含的子项应予以认真落实,如实宣传,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并做好解释工作;涉及食品销售(含免费品尝)应由具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确保食品安全。
五、除上述要求外,涉及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请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
特此批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