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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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卫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本市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式)提升改造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AH2315000-2024-010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4) 152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4-15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为落实《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23〕21号印发)有关目标任务,全面完善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环卫作业能级,全市应于2025年底完成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式)提升改造工作,现就 2024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本市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式)(以下简称压缩站)设置标准(DG/TJ08-402-2021),全面规范压缩站设置、建设、运行和维护,有效降低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作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巩固提升压缩站精细化管理水平。到 2025年底,完成全市 481座环卫权属压缩站提升改造。2024年、2025年按照 50%、100%目标任务分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对照压缩站提升改造标准(见附件1),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 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分减联办〔2024〕1号)相关任务内容,对各区范围内压缩站按照基础类和提升类项目进行改造。基础类项目为必选项,需对照标准全面落实,包括建筑物及场地、压缩设备和箱体、配套设施、管理与维护等四大类 22小项。提升类项目为自选项,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落实,但至少需落实 2项。

  三、进度安排

  (一)计划申报阶段(2024年4月)。各区按照年度压缩站提升改造计划,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改造任务,于 4月 30日前将 2024、2025年度压缩站提升改造申报清单报送至市局(见附件 2)。

  (二)提标改造阶段(2024年5月至 10月)。各区按计划组织本区域压缩站(2024年度)提升改造,完成改造后对照提升改造标准自行组织验收。各区原则上应于 10月 15日前完成本区全部改造任务。

  (三)验收复核阶段(2024年7月至 11月)。按照“改造一座,验收一座,同步推进”原则,各区应结合改造任务同步安排压缩站验收工作。6月 30 日前各区应至少完成 1座压缩站改造任务并完成区级验收,向市局提交压缩站提升改造项目验收表并接受市级复核。各区应于 10月 31 日前完成本区全部验收工作,并向市局提交相关材料:一是 2024年压缩站提升改造验收汇总表;二是压缩站提升改造项目验收表(见附件 3)。由市局择机组织验收材料审查及现场点位抽审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明确改造推进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积极主动落实项目改造任务,做好整体统筹、项目推进、协调指导等工作。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作业公司,做好情况摸底、点位申报、指导推进、实施改造、组织验收等工作,推进项目落地,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二)优化过程监管。各区要把提升改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把握时间进度,合理做好每月工作安排。局生活垃圾管理处会同市质监中心要做好总体协调和指导监督,通过飞行检查等形式对推进进度进行检查、督促,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核实、评估。

  (三)注重提档升级。项目选用的设施设备及标识标牌配置、墙面地面、场地改造等,必须符合《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式)设置标准(DG/TJ08-402-2021)》等相关标准。要强化“数字化”智慧场景运用,全过程信息化监控场景开发和技术应用,加快实现智能化监管,进一步全面提升本市压缩站服务能力。

  (四)强化结果应用。压缩站改造提升任务完成情况和规范化运行管理情况纳入 2024年分类体系建设运行达标考评。各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联动门户网站、网络新媒体等平台,推广优秀案例,及时展现环卫精细化管理面貌。

  附件:1.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式)提升改造标准

      2.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式)改造申报汇总表

      3.2024年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式)改造验收汇总表、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式)提升改造项目验收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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