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林罚决字[2020]第201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8日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被处罚单位:上海市震旦外国语幼儿园

处罚名称: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处罚类别:1.没收野生动物;2.罚款。

处罚事由: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壹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处罚结果:1.没收猕猴活体壹只;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处罚日期:2020-6-1

处罚机关:上海市林业局

公示期限:2020-6-28至202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