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张建宇
处罚名称:未经许可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处罚类别:1.没收野生动物;2.罚款。
处罚事由:未经许可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辐纹陆龟1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没收活体辐纹陆龟壹只;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日期:2021-1-29
处罚机关:上海市林业局
公示期限:2021-2-24至202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