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林罚决字〔2025〕第2120250001号)
被处罚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被处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11468736028X3
处罚名称:因开垦、采石等活动毁坏林木。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被处罚单位于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未经批准在安亭镇火炬村公益林内组织实施林木搬迁、土方回填等活动,导致998株原有林木死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1.罚款人民币肆佰壹拾叁万叁仟肆佰元整;2.责令限期在原地补种二倍的树木,即补种1996株。
处罚日期:2025-8-12
处罚机关:上海市林业局
公示期限:2025-12-29至202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