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分减联办、市分减联办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道、镇、乡、工业区: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的“应当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报告要向社会公布”要求,进一步推进属地责任落实,促进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提升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及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2020年版)
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
(2020年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应当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报告要向社会公布”的要求,推进属地责任落实,促进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提升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及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乡、工业区)(以下简称“街镇”)综合考评办法(2020年版),具体如下。
一、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标准
(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被评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的,应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区域内所有街镇达到垃圾分类达标街镇标准,其中85%以上街镇达到示范街镇标准;
2、辖区内当年度未发生分类实效弄虚作假、混装混运、偷乱倒等引发重大舆情的事件,且经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分减联办)复核(含区际互评)居住区和单位分类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二)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
1、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街镇(以下简称“达标街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年度评分(以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综合考评平均得分计算)达80分及以上的。
2、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年度评分(以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综合考评平均得分计算)达90分及以上的。
二、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创建及复核采用结构化综合考评制度,综合考评由市分减联办组织,包括第三方测评、社会评价、管理部门考核三部分构成(详见附件1),权重分别为60分、20分、20分。
(一)第三方测评
第三方测评共60分,按照“双随机”“四不两直”原则开展现场实地检查,建立审核制度,确保客观公正。
1.第三方测评对象、标准及频率。第三方测评单位由市分减联办招标确定,对全市的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垃圾分类达标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第三方测评全年开展,每季度覆盖所有街镇并形成测评报告反馈各区,全年共实地检查居住样本15000个以上,单位样本5500个以上(含复查)。每半年度测评得分为该半年度内季度平均分。
2.第三方测评审核制度。第三方测评采取多重审核制度,所有检查样本均在后台进行资料齐全性审核、问卷准确性审核、重点指标审核等流程。同时,为减少现场检查人员的人为因素影响,管理部门在后台对现场检查音频视频信息定期开展校核。市分减联办按季度组织力量对第三方测评样本随机抽取5%进行实地复核(复核过程中引入区分减联办参与,实地复核评分纳入对示范区考评),保障第三方测评的真实有效、客观公正。
(二)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20分,由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市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参与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的评价。社会评价每半年汇总一次,方式为问卷调查(问卷详见附件3),主要考评社会各界对街镇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和实效的认可度与满意度。
1.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价。由市区两级人大代表通过在线问卷填写的形成,对本人居住小区和工作单位的垃圾分类实效情况进行评价。
2.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干部职工评价。由市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市级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对本人居住小区的垃圾分类实效情况进行评价。市级各成员单位参与人员每次应不少于10人。
3.社会监督员评价。由市级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按照监督员职责,对居住区和单位垃圾分类实效情况进行评价。
社会评价遵循代表性原则,如出现评价样本分布不均、评价结果不完整等情形,将通过统计学相关公式对数据进行修正或对相关权重进行调整。
(三)管理部门考核
管理部门考核20分,由市分减联办牵头,汇总市绿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市联席会议成员对各区、各街镇垃圾分类日常管理与长效机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等方面的考核意见。管理部门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各区、各街镇应按市分减联办要求于每年6月20日、11月20前报送本区和本街镇半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4)。
街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结果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布渠道为解放日报、新闻晨报、新民晚报和上海发布、绿色上海等渠道。
三、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评定
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由市分减联办组织实施,评定程序为区分减联办初审、市分减联办综合评定、公示和命名表彰。
1、初审。由区分减联办根据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和各街镇综合考评结果,对标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标准,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形成本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评估报告” 。
2、评定。由市分减联办组织对各区分减联办初审情况、综合考评结果以及重大舆情等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拟命名示范区、示范街镇、达标街镇名单。
3、公示。对拟命名的示范区、示范街镇、达标街镇,通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官网、绿色上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命名表彰。经公示无异议,或对投诉举报等经市分减联办核实不影响达标、示范的,予以命名表彰。
四、结果应用
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结果作为落实《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绿容〔2019〕500号)的依据。
被评定为示范街镇的,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绿容〔2019〕500号)的规定核发相关专项补贴。
2018年、2019年已获得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称号,但依据本考评办法未能被评定为示范街镇的,视为复评、复核未通过。
附件:
1.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考评标准构成表
2、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测评细则
3、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评价问卷
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表
附件1
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考评标准构成表
类别 |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专业测评 | 第三方测评 | 居住区达标 | 35 | 本项满分35分,达标居住区达95%,本项可得32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0.6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6分,扣完即止。 | 实地检查 |
单位(不含沿街商铺)达标 | 20 | 本项满分20分,达标单位达95%,本项可得18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0.4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即止。 | |||
沿街商铺上门收集 | 5 | 本项满分5分,按照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测评结果进行折算。 | |||
社会评价 | 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评价 | 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市分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市级社会监督员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具有较高认可度,对分类实效评价较高。 | 20 | 根据辖区内问卷调查评价得分,按权重进行折算。 | 问卷调查 |
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价 | |||||
社会监督员评价 | |||||
联办综合考评 | 组织制度 | 建立街镇垃圾分类联席会议机制和居(村)每1-2周的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制度,落实“一小区一方案”,各方责任明确、运行正常有效。 | 3 | 1.未建立街镇联席会议机制,扣0.5分;机制不完善,未有效推动工作,酌情扣0.1-0.4分。 | 书面检查及日常考核 |
2.未建立居(村)每1-2周的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制度,扣0.5分;分析评价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有效推动工作的,酌情扣0.1-0.4分。 | |||||
3.经查证,居(村)未制定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误时分类投放“一小区一方案”的,或未开展居民意见征询工作的,扣0.5-1分。 | |||||
分类实效 | 1.分类实效明显:辖区内各类垃圾分类量与街镇规模相匹配; | 4 | 1.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分类量均完成街镇考核指标的,本项满分;任意一项未完成指标的,每低于指标5%扣0.5分(干垃圾为控制量,每超过5%,扣0.5分),本项扣完即止。 | ||
2.落实分类管理:分类清运管理到位,无混装混运现象;无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不善造成环境影响而引发的市民投诉。 | 2.街镇有经查实的混装混运情况,发现一起扣0.5分,本项扣完即止。 | ||||
3.发现一起经查实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不善造成环境影响而引发的市民投诉,扣0.2分,本项扣完即止。 | |||||
日常管理 | 1.城管部门执法到位; | 6 | 1.未完成市城管执法部门部署的执法宣传任务、区域全覆盖任务、执法查处全过程任务指标的,由市城管部门按档给分,满分3分。 | ||
2.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物业为主)工作落实有效。 | 2.由市房管部门根据街镇内物业管理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物业服务企业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落实情况按档给分,满分3分。 | ||||
可回收物管理 | 可回收物管理有效:按照标准要求和提升改造任务节点完成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提升改造,发挥功能且运行有效,各环节数据管理规范。 | 7 | 1.可回收物服务点未按照标准在第二季度完成70%、第三季度完成90%,11月底全面完成提升改造指标的,每滞后1%扣0.1分,扣满2分为止。 | ||
2.可回收物中转站未按照标准在第二季度提出方案、第三季度实施改造、11月底全面完成提升改造指标的,每滞后1次分别扣0.5分、0.5分、1分。 | |||||
3.经现场检查,发现中转站但无公示牌的,扣0.1分;现场仓储物品堆放混乱,环境脏乱差的,酌情扣0.5-1分,无必要环保、安全、称重、分拣等作业设备的,酌情扣0.5-1分,无台账数据和物流去向的,酌情扣0.5-1分,扣满3分为止。 | |||||
4.可回收物回收管理数据混乱,无法实现数据可追溯、可考证的,扣0.5-2分。 |
注:1.按照本表考核标准,经综合考评,总分达80分及以上则符合达标街镇标准;总分达90分及以上则符合示范街镇标准。
2.辖区内当年度发生分类实效弄虚作假或混装混运、偷乱倒等舆情事件(指引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领导关注的),本考核为0分(一票否决项)。
3.经向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并确认,辖区内无中转站但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实现可回收物中转功能的街镇,“可回收物管理有效(7分)”该项视辖区内可回收物收集、运输及管理情况予以评分。
附件2
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测评细则
表1: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
目 | 标准分 | 项目内容 | 具体要求 | 评分细则 |
有设施设备 | 15 | 四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容器配置合理充足; 分类驳运机具规范设置。(15分) | 四分类容器齐全;干湿容器成组;垃圾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正确、无破损。垃圾无满溢。收集点配有破袋、洗手装置。(12分) | 1.现场观察,发现交付点(垃圾箱房及集中收集点)缺失任一类型垃圾投放容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或全品类可回收物服务点、干垃圾、湿垃圾)扣10分。 |
2.发现任意一处投放点“干、湿垃圾”容器不成组出现,扣5分。 | ||||
3.发现任一容器颜色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扣1分。 | ||||
4.发现任一投放容器破损、缺少垃圾桶盖,扣1分。 | ||||
5.发现任一标识不符合本市地方标准,名称正确但图示不正确,扣1分;名称和图示都不正确扣10分。 | ||||
(以上五项共计10分扣完为止) | ||||
6.发现一处投放点或垃圾房任一收集容器内垃圾满溢(明显高出容器上沿),扣2分。 | ||||
7.发现任意一处投放点无破袋装置或洗手装置的,扣1分;均无的,扣2分。 | ||||
单个小区抽查50%的垃圾投放点,最少查1处,最多查3处。 | ||||
规范设置分类驳运机具。(3分) | 1.现场观察,发现生活垃圾驳运机具未设置分类标识,扣3分。 | |||
2.驳运机具分类标识不正确,每个扣2分。 | ||||
3.无驳运环节小区即无需驳运机具的本项不扣分。 | ||||
有宣传告知 | 10 | 宣传氛围良好; 居民知晓度高。 (10分) | 设置公示告知牌、宣传海报(黑板报)等宣传方式。(6分) | 1.现场观察,发现未设置公示告知牌,扣2分。 |
2.发现公示告知牌缺失任一类型(分类类别、收运单位、物流去向、监督电话)信息扣0.5分。 | ||||
3.发现小区宣传告知氛围不足(含公示告知牌、垃圾放外观分类宣传、宣传画、宣传墙、横幅、标牌、电子显示屏、黑板报、荣辱榜等少于3块(不含)),少1个扣1分。 | ||||
4.发现宣传海报内容存在错误或破损或遮挡等,扣1分。 | ||||
一小区一方案落实告知宣传情况。(4分) | 现场询问5名居民,反映未做好本小区分类投放方案宣传告知(居委或楼组入户征询或告知、小喇叭反复宣传、楼组学习类党建活动等)工作的,1名扣1分,2名扣2分,3名及以上扣4分。 | |||
有回收服务 | 10 | 可回收物服务点管理规范、运行良好。(10分) | 规范设置可回收物服务点。 (5分) | 1.凡示范小区应设置可回收物服务点,现场观察,发现未设置可回收物服务点的,扣5分。 |
2.发现有服务点但无可回收物公示牌的,扣3分。 | ||||
3.服务点不能或拒绝回收低价值可回收物(玻金塑纸衣五大类)的,缺一类扣1分。 | ||||
4.公示牌未注明回收种类、价格、服务时间、服务及投诉电话等信息的,缺一项扣0.5分。 | ||||
可回收物服务点运行正常。 (5分) | 1.根据服务点设施类型,对于示范型、标准型、自助型等固定型服务点不能正常实现功能的,按小区内设置数量组平均赋分,扣完5分为止。 | |||
2.对于流动型服务点,电话询问预约回收、上门回收等方式的服务电话,发现不能正常服务,扣5分。 | ||||
3.询问5位居民,不清楚小区有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的,1名扣1分,2名扣2分,3名及以上扣5分。 | ||||
有长效管理 | 20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20分) | 分类驳运行为规范。(5分) | 1.发现混装驳运(驳运车辆标识与驳运垃圾种类明显不符的)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20分。 |
2.禁止将无分类标识驳运车辆用作垃圾投放容器,发现一处扣5分。 | ||||
垃圾存放的环境控制及清运后及时冲洗。(7分) | 1.发现垃圾投放点环境卫生质量差(有明显积水、有散落零星垃圾或明显异味的),仅有一个投放点的,扣2.5分;有2个投放点的,每个点位扣1.5分;有3个点位以上的,每个点位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 |||
2.发现垃圾投放点未采取异味控制措施(使用除臭剂等除臭工具或有除臭记录、垃圾桶密闭存放等),仅有一个投放点的,扣2.5分;有2个投放点的,每个点位扣1.5分;有3个点位以上的,每个点位扣1分。扣完2.5分为止。 | ||||
3.现场询问小区内5位居民,反映垃圾清运不及时(如容器不足、周转不勤导致晚间满溢)、或清运后场地与容器未及时冲洗的,1名扣0.5分,2名扣1分,3名及以上的扣2分。 | ||||
无小包垃圾落地。(8分) | 现场观察,在小区公共场所、投放点或垃圾房周边,发现有2包(件)以下小包垃圾,扣1.5分;发现有3-5包小包垃圾(件),扣3分;发现6-10包小包垃圾(件),扣5.5分;发现10包(件)小包垃圾以上的扣8分(同一小区内各点位可累积计算)。 | |||
有分类实效 | 45 | 居民正确参与度高。(45分) | 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投放。(25分) | 定时定点居住区: |
1.现场观察5位居民投放垃圾行为: | ||||
发现1名居民未参与分类投放的,扣1分; | ||||
发现2名居民未参与分类投放的,扣5分; | ||||
发现3名居民未参与分类投放的,扣10分; | ||||
发现4名居民未参与分类投放的,扣18分; | ||||
发现5名居民未参与分类投放的,扣25分。 | ||||
(若在观察时间30分钟内未发现5名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可采用问卷形式替代) | ||||
2.现场观察5位居民投放垃圾行为过程中: | ||||
发现1名居民湿垃圾未破(倒)袋投放的,扣0.5分; | ||||
发现2名居民湿垃圾未破(倒)袋投放的,扣1分; | ||||
发现3名居民湿垃圾未破(倒)袋投放的,扣1.5分; | ||||
发现4名居民湿垃圾未破(倒)袋投放的,扣2分; | ||||
发现5名居民湿垃圾未破(倒)袋投放的,扣2.5分; | ||||
(若在观察时间30分钟内未发现5名居民投放湿垃圾,则缺失组取平均值等比例赋分。) | ||||
定时定点+误时投放居住区:定时定点时间测评方法同上述。误时投放时间,观察40分钟,如不满5位居民投放垃圾的,采用问卷询问方式补足。扣分规则同定时定点测评。 | ||||
楼层或门前设桶的:观察5组干湿垃圾桶投放情况 | ||||
1.按发现垃圾桶任意一个桶有大量垃圾混杂情况予以扣分,发现1组扣1分;发现2组扣5分;发现3组扣10分;发现4组扣18分,发现5组扣25分。 | ||||
2.按发现垃圾桶任意一个桶有少量垃圾混杂情况予以扣分,发现1组扣0.5分;发现2组扣2.5分;发现3组扣5分;发现4组扣9分,发现5组扣12.5分。 | ||||
3.不满5组的,缺失组取平均值等比例赋分。如现场只检查到4组,则第五组取前4组的平均值确定得分。 | ||||
垃圾分类纯净度良好。(20分) | 定时定点居住区: | |||
1.湿垃圾与干垃圾纯净度:对定时投放点数量在3个及以上的,现场观察3个投放点湿垃圾桶纯净度情况,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每个点扣2分;发现严重混杂的,每个点扣4分(扣满10分为止);发现干垃圾容器(3个)内有明显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每个扣1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每个扣2分(扣满5分为止)。不满3组的,缺失组取平均值等比例赋分。例如现场只检查到2组,则第三组取前2组的平均值确定得分。 | ||||
2.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纯净度: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纯净度情况,发现某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3分(扣满5分为止)。 | ||||
定时定点+误时投放方式居住区: | ||||
1.湿垃圾与干垃圾纯净度:定时定点投放点垃圾纯净度检查标准同上述,扣分标准按上述66%执行,误时投放点纯净度测评现场观察一个误时投放点,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2分;发现严重混杂的,扣3分。发现干垃圾容器内有明显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2分. | ||||
2.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纯净度: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纯净度情况,发现某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3分(扣满5分为止)。 | ||||
采用楼层或门洞设桶的: | ||||
1.湿垃圾与干垃圾纯净度:现场观察5组楼层或门洞湿垃圾、干垃圾容器,发现1处少量混杂的,扣1.5分,明显混杂的扣3分;发现2处容器少量混杂的,扣3分,明显混杂的扣6分;发现3处容器有少量混杂的,扣4.5分,有明显混杂的扣9分;发现4处容器有少量混杂的,扣6分,有明显混杂的扣12分;发现5处容器有少量混杂的,扣7.5分,有明显混杂的扣15分。不满5组的,缺失组取平均值等比例赋分。 | ||||
2.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纯净度;现场观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纯净度情况,发现某一类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1.5分,发现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的,扣3分(扣满5分为止)。 |
注:1.按照本表考核标准,经综合考评,总分达90分及以上为达标小区。
2.若小区采取不破袋投放方式,“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投放”项中“湿垃圾破袋投放”2.5分,按照“垃圾分类纯净度良好”项中“湿垃圾纯净度”扣分情况进行等比例扣分。
3.“垃圾分类纯净度”中“干垃圾混杂其他垃圾”的表述中不包含少量低价值可回收物混入干垃圾的情形。
表2: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
项目 | 标准分 | 项目内容 | 具体要求 | 评分细则 |
分类容器配置规范 | 25 | 交付点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 (12分) | 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区域,容器标识、颜色规范。 | 1.现场观察,发现交付点(垃圾箱房及集中收集点)缺失任一类型分类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湿垃圾)扣12分。 |
2.发现任意一类型分类收集容器标识不规范的,每类型酌情扣0.4-2.0分(100%>规范率≥80%以上扣0.4分,80%>规范率≥50%扣1分,规范率<50%扣2分)。 | ||||
3.发现任一类型收集垃圾容颜色不规范的,酌情扣0.2-1.0分(规范率≥80%以上扣0.2分,80%>规范率≥50%扣0.5分,规范率<50%扣1.0分)。 | ||||
4.每类收集容器标识或颜色规范率为该类型中标识或颜色规范的容器数量占该类型全部收集容器抽查数量的比例,抽查数量视单位体量而定,每类约2-10个样本。 | ||||
公共区域收集容器设置规范。(8分) (含餐饮店的就餐大厅/大堂) | 设置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容器标识规范。 | 1.现场观察,发现未设置干垃圾或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每类型扣3分。 | ||
2.干垃圾、可回收物各查5个容器,发现任一容器标识不规范,每类垃圾桶1处扣0.5分,2-3.处扣1.5分,4处扣3分,5处扣5分,扣满8分为止。 | ||||
4.不足5个的,缺失组取平均值等比例赋分。干、可回收物容器得分各占1/2。 | ||||
食堂及餐饮的后厨区域收集容器设置规范。(5分)(含菜场的营业场所/公共区域) | 设置干垃圾、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容器标识规范。 | 1.现场观察,发现未设置干垃圾或湿垃圾收集容器,每类型扣5分。 | ||
2.发现任一容器标识不规范,每类垃圾桶1处扣0.5分,2-3处扣1.5分,4处扣3分,5处扣5分,扣满5分为止。 | ||||
宣传告知规范 | 15 | 宣传氛围浓厚。 (8分) | 有宣传告知内容、海报、标语等,宣传氛围浓厚,内容正确,宣传物无严重破损/遮挡/脱落/脏污等。 | 1.现场观察,没有配置宣传告知内容或海报或标语,扣8分。 |
2.宣传告知内容或海报或标语只出现1处的,扣2分;只出现2处的,扣1分。 | ||||
3.宣传告知内容或海报或标语设置在人流量小的地方,发现1处扣1分;宣传告知内容或海报不醒目的,发现1处扣1分。 | ||||
4.宣传内容错误,发现一处扣1分;宣传内容有严重破损/遮挡/脱落/脏污等,发现一处扣1分。 | ||||
(本项扣满8分为止。) | ||||
宣传培训到位。 (7分) | 单位员工宣传培训到位。(3分) | 现场询问5名单位员工: | ||
发现1名反映没有开展宣传培训扣1分;发现2-3名没有开展宣传培训扣扣2分;发现4名及以上没有开展宣传培训扣扣3分。 | ||||
单位员工知晓率高。(4分) | 现场询问5名单位员工: | |||
1.发现未正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的,1名扣1分,2名扣2分,3名及以上扣4分; | ||||
2.发现部分掌握垃圾分类知识的,1名扣0.5分,2名扣1分,3名扣1.5分,4名扣2分,5名扣2.5分。 | ||||
保洁人员作业规范 | 10 | 分类清运规范。 (3分) | 垃圾及时清运、清理及冲洗。(3分) | 1.现场询问物业、单位职工等成员5名,了解本单位垃圾清运后清理及冲洗情况,发现1位职工反馈本单位垃圾清运后不及时清理和冲洗的,扣0.5分。 |
2.发现垃圾房或集中点环境卫生质量差(有明显积水、有散落零星垃圾或明显异味的),扣2.5分;程度较轻的,扣1分。 | ||||
分类驳运规范。 (5分) | 分类驳运规范。 | 1.现场观察发现混装驳运的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20分。 | ||
2.现场询问5名员工,反馈本单位混装驳运的,1名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
数据台账健全。 (2分) | 垃圾分类数据管理台账完整清晰。 | 现场查看台账,无垃圾分类数据管理台账,扣2分;台账不完整或不清晰,扣1分。 | ||
分类实效明显 | 50 | 垃圾房及集中收集点分类效果良好。 (30分) | 垃圾房及集中收集点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纯净度良好。 | 现场观察,随机检查5个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5个湿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5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
1.发现干垃圾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垃圾混杂,1个扣0.5分,2个扣1.5分,3个及以上扣2.5分; | ||||
2.发现干垃圾收集容器有大量其他垃圾混杂,1个扣1分,2个扣3分,3个及以上扣5分; | ||||
3.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少量其他垃圾混杂,1个扣1.5分,2个扣3.5分,3个以及上扣7.5分; | ||||
4.发现湿垃圾收集容器有大量其他垃圾混杂,1个扣3分,2个扣7分;3个及以扣15分; | ||||
现场观察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和1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 ||||
1.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每个扣2.5分; | ||||
2.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每个扣5分。扣完10分为止。 | ||||
(干垃圾和湿垃圾容器不满5个的,缺失组取平均值等比例赋分。如现场只检查到4个干垃圾桶,则第五个桶得分取前4组的平均值确定。) | ||||
其他区域分类效果良好。 (20分) | 其他区域各类垃圾纯净度良好。 | 现场观察,随机检查干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收集容器各5处: | ||
1.发现有少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1处扣0.5分,2-3处扣1.5分,4处扣5分,5处及以上扣10分; | ||||
2.有大量其他类型垃圾混杂,1处扣1分,2-3处扣3分,4处扣10分;5处及以上扣20分。 | ||||
3.任意一类不足5个容器的,缺失组取平均值等比例赋分。 | ||||
干垃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检查范围:检查大堂(含餐饮店的就餐大厅/大堂),内部道路,楼层,公共区域等开放区域。 | ||||
湿垃圾收集容器检查范围:仅针对商场内餐厅,餐饮店,菜场的营业场所/摊位,以及所有样本的食堂。 |
注:1.按照本表考核标准,经综合考评,总分达90分及以上为达标单位。
2.本表主要面向有垃圾箱房或独立交付点的非沿街商铺类企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菜场、餐饮及商业综合体等。
3.单位内公共区域按单位类型不同视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观察及检查。
4.“垃圾分类纯净度”中“干垃圾混杂其他垃圾”的表述中不包含低价值可回收物混入干垃圾的情形
表3: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评分细则
类别 | 项目 | 分值 | 具体要求 | 评分细则 | 计分方式 | 考核方式 |
道路考核 | 宣传告知 | 18 | 有垃圾分类及上门收集宣传内容,经营者或员工知晓率高 | 被查道路随机抽查5家商铺,现场观察,商铺内是否按要求张贴或配置海报、指引、手册等宣传内容,每发现一家商铺没有宣传内容,扣2分; | 随机抽取街镇辖区内10条道路进行考核,道路考核得分为10条道路得分的平均分 | 第三方测评 |
现场询问商铺员工,判断商铺员工是否清楚掌握上门收集要求,每发现一家不知晓的扣1分,知晓上门收集但不了解细节(如收集方式、时间和频次)扣0.5分。 | ||||||
分类实效 | 12 | 商铺按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且分类纯净度良好 | 被查道路随机抽查5家商铺,现场观察商铺内是否按标准分类存放垃圾,且分类纯净度良好。每发现一家商铺未按标准分类存放,扣2分,有分类存放但分类纯净度差的扣1分。 | |||
规范服务 | 12 | 收运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定时间、定频次上门收集,且服务规范 | 被查道路随机抽查5家商铺,现场询问商铺员工,收运企业是否按照约定或规定要求实施上门收集,且服务规范。 | |||
每发现一家商铺反映收运企业未按要求实施上门收集扣2分,服务不规范扣1分。 | ||||||
周边环境 | 18 | 商铺周边无明显零散垃圾、袋装垃圾等 | 现场观察被抽查道路,商铺周边地面是否有明显的成堆垃圾或小包垃圾(含废物箱周边小包垃圾)。每发现一处(包)扣3分。此项扣满为止。 | |||
收运单位考核 | 收运制度 | 20 | 合理安排收运频率,建立每日收运台账 | 现场查看建立收运、管理、考核等制度,未建立的扣10分;未建立收运台账扣5分,点位、计量、收运时间、工作人员等记录缺失的每缺一项扣2分,扣满为止。 | 考核收运单位,若辖区内收运单位大于1家的,收运单位考核得分为全部单位得分的平均分。 | 专业管理机构测评 |
收运装备 | 20 | 收运车辆和容器整洁,严格执行分类收运 | 现场随机查看,有明显不洁的每处酌情扣1-5分;未张贴分类标识的每处扣5分,标识错误的每处扣2分,扣满为止。 |
注:1.上门收集主要包括:统一上门分类收集(几辆车或一辆车上门分类收集);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按路段设置定时定点位置);定时上门分类收集(不同车辆定时分别上门分类收集各类垃圾)。
2.“商铺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存放”中若商铺为水果店或有食品加工区、集中就餐区等,须规范设置湿垃圾或餐厨垃圾收集点(容器)。
附件3
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评价问卷
(单位评价问卷类似,以实际问卷推送内容为准)
您所生活小区的垃圾投放点或垃圾箱房是否具备分类收集功能(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10分) | ||||||||
A.完全具备(10分) | B.具备(7分) | |||||||
C.基本具备(4分) | D.不具备(0分) | |||||||
本市要求垃圾分类覆盖小区应当满足:分类容器设置规范(整个小区有四分类收集容器,干湿垃圾成组设置)、分类标识张贴规范、分类宣传内容规范(分类知识、监督电话、清运车辆和频次)。根据此标准,您认为您所在生活小区是否规范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10分) | ||||||||
A.非常规范(10分) | B.规范(7分) | |||||||
C.基本规范(4分) | D.不规范(0分) | |||||||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各类组织参与影响重大,请就您居住小区对各类组织参与积极程度予以评价(10分)(本项得分为五类组织得分的平均分): | ||||||||
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 | A.非常积极(10分) | B.积极(7分) | ||||||
C.一般(4分) | D.消极(0分) | |||||||
物业公司: | A.非常积极(10分) | B.积极(7分) | ||||||
C.一般(4分) | D.消极(0分) | |||||||
业主委员会: | A.非常积极(10分) | B.积极(7分) | ||||||
C.一般(4分) | D.消极(0分) | |||||||
社区第三方组织: | A.非常积极(10分) | B.积极(7分) | ||||||
C.一般(4分) | D.消极(0分) | |||||||
志愿者队伍: | A.非常积极(10分) | B.积极(7分) | ||||||
C.一般(4分) | D.消极(0分) | |||||||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居民广泛参与,因此需要通过入户宣传(入户降解或发放入户垃圾分类宣传用品)、集中培训或专场活动、面对面设摊宣传等多种方式实现垃圾分类宣传,您小区宣传形式是否实现了这样的效果?(10分) | ||||||||
A.宣传效果非常好(10分) | B.宣传效果好(7分) | |||||||
C.宣传效果一般(4分) | D.无宣传效果(0分) | |||||||
居民普遍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考核居住区是否为达标居住区的标准之一。您认为您所在生活小区的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情况如何?(10分) | ||||||||
A.参与率非常高(10分) | B.参与率高(7分) | |||||||
C.参与率一般(4分) | D.基本不参与(0分) | |||||||
垃圾纯净度是考核居住区垃圾分类成效的标准之一。您认为您所在的生活垃圾区居民垃圾分类的正确度和分类垃圾桶内垃圾纯净度怎么样?(16分) | ||||||||
干垃圾纯净度: | A.≥85%(4分) | B.≥70%,<85%(3分) | ||||||
C.≥60%,<70%(2分) | D.<60%或未看到(0分) | |||||||
湿垃圾纯净度: | A.≥85%(4分) | B.≥70%,<85%(3分) | ||||||
C.≥60%,<70%(2分) | D.<60%或未看到(0分) | |||||||
可回收物纯净度: | A.≥85%(4分) | B.≥70%,<85%(3分) | ||||||
C.≥60%,<70%(2分) | D.<60%或未看到(0分) | |||||||
有害垃圾纯净度: | A.≥85%(4分) | B.≥70%,<85%(3分) | ||||||
C.≥60%,<70%(2分) | D.<60%或未看到(0分) | |||||||
促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内,是实现垃圾分类减量的重要内容之一。您所在的小区是否有运行有效的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两网融合服务点)?(4分) | ||||||||
A.有标准挂牌的回收服务点,服务非常好(4分) | ||||||||
B.有标准挂牌的回收服务点,服务一般或居民知晓率一般(3分) | ||||||||
C.无标准挂牌的回收服务点,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有效回收(2分) | ||||||||
D.无服务点或不太清楚,且无类似回收功能(0分) | ||||||||
居住区应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分类投放环境,据您观察,您所在的小区各垃圾投放点是否及时清理和冲洗,有无垃圾桶满溢情况?(10分) | ||||||||
A.垃圾投放点清理和冲洗非常及时,无满溢情况(10分) | ||||||||
B.垃圾投放点清理和冲洗基本及时,极少出现满溢情况(7分) | ||||||||
C.垃圾投放点清理和冲洗一般及时,有时会出现满溢情况(4分) | ||||||||
D.垃圾投放点清理和冲洗不及时,经常出现满溢情况(0分) | ||||||||
据您观察,您所在的小区有无居民垃圾偷乱倒情况,在小区内垃圾投放点、绿化带、公共区域等是否有未入桶的小包垃圾?(10分) | ||||||||
A.无落地的小包垃圾(10分) | ||||||||
B.有1处-3处落地的小包垃圾(7分) | ||||||||
C.有3处-6处落地的小包垃圾(4分) | ||||||||
D.有7处及以上落地的小包垃圾(0分) | ||||||||
本市明确坚决杜绝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现象,要求居住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切实落实小区内垃圾分类收集、分类驳运,做好与环卫收运单位的分类收运对接。您所在生活小区是否出现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现象?(10分) | ||||||||
A.从未发现(10分) | B.偶尔发现(7分) | |||||||
C.很少发现(4分) | D.经常发现(0分) | |||||||
您是否愿意对周边小区垃圾分类状况进行评价? | ||||||||
A.是(跳转到新问卷) | B.否(评价结束) | C.我已调查(评价结束) |
附件4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表
表1: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表
区名(加盖公章)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填报时间 | |||||||
基础信息 | 街镇总数(个) | 辖区总户数 | |||||||
(万户) | |||||||||
居住区总数(个) | 辖区单位总数(以垃圾箱房计)(个) | ||||||||
沿街商铺总数(个) | |||||||||
可回收物管理情况 | 辖区服务点总数 | 已提升改造服务点数量 | |||||||
辖区中转站总数 | 已提升改造中转站数量 | ||||||||
可回收物主体企业 | 主体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街镇招标,请附件街镇委托合同; | |||||||||
□区招标,请附件区级委托合同。 | |||||||||
注:勾选后,请附件相应委托合同。 | |||||||||
低价值可回收物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 | 是否出台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 | ||||||||
□是,文件名及文号_______; | |||||||||
□否。 | |||||||||
是否执行落实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 | |||||||||
□是,补贴金额_____,补贴日期______,请附补贴凭证; | |||||||||
□否。 | |||||||||
分类实效情况(近30日) | 区干垃圾日均量 | 区湿垃圾日均量 | |||||||
(吨/日) | (吨/日) | ||||||||
区可回收物日均量 | 区有害垃圾日均量 | ||||||||
(吨/日) | (吨/日) | ||||||||
请分别填写辖区内各街镇近30日各类垃圾日均量,单位为吨/日。 | |||||||||
街镇名称 | 干垃圾 | 湿垃圾 | 可回收物 | 有害垃圾 | |||||
XX街道 | …… | …… | …… | …… | |||||
XX街道 | …… | …… | …… | …… | |||||
XX街道 | …… | …… | …… | …… | |||||
…… | |||||||||
日常管理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 是否建立区级联席会议机制 | 是:□ | 近两个月落实情况 | 会议开展:次 | |||||
否:□ | 是否开展自查:是□;否□ | ||||||||
如有开展请附会议记录及检查报告 | |||||||||
是否组织对混装混运检查 | 是:□ | 检查情况 | 检查到混装混运次数:________; | ||||||
否:□ | 涉及街镇:______。 | ||||||||
区内街镇分类实效评估 | 根据区日常管理及区第三方检查综合评估,请评估区内各街镇是否符合示范街镇标准。(排名分先后) | ||||||||
符合示范街镇标准的街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不符合示范街镇标准的街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概况 | 约500字 |
表2: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表
街镇名(加盖公章)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填报时间 | ||||||
基础信息 | 辖区总户数 | 辖区单位总数(以垃圾箱房计)(个) | ||||||
(万户) | ||||||||
辖区居住区总数(个) | 辖区沿街商铺总数(个) | |||||||
可回收物管理情况 | 辖区服务点总数 | 已提升改造服务点数量 | ||||||
辖区中转站情况 | 地址 | |||||||
日转运量(吨/日 | 面积(m2) | |||||||
辖区无可回收物中转站的,请附件说明街镇内可回收物收集、运输、中转及管理情况。 | ||||||||
可回收物主体企业 | 主体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 | |||||||
□街镇招标,请附件街镇委托合同 | ||||||||
□区招标,请附件区级委托合同 | ||||||||
注:勾选后,请附件相应委托合同 | ||||||||
分类实效情况 | 干垃圾日均量(吨/日) | 湿垃圾日均量(吨/日) | ||||||
可回收物日均量(吨/日) | 有害垃圾日均量(吨/日) | |||||||
注:以填报日期为准,请附件近30日各类垃圾量明细 | ||||||||
日常管理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 是否建立街镇联席会议机制 | 是:□ | 近两个月落实情况 | 会议开展:次 | ||||
否:□ | 是否开展自查:是□;否□ | |||||||
如有开展请附会议记录及检查报告 | ||||||||
是否建立居(村)每1-2周的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制度 | 是:□ | 近一个月落实情况 | 会议开展:次 | |||||
否:□ |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概况 | 约300字 |
解读2:今年沪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有啥不同?工作重点是啥?这场新闻通气会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