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崇明区建筑垃圾中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请示》(沪崇绿容〔2017〕1号)收悉。针对《崇明区建筑垃圾中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我局于2017年6月9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暨相关部门意见征询会。会后,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及相关部门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和规划依据
原则同意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和规划依据。明确近远结合,至2040年全面建立建筑垃圾收集、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系统。
二、关于规划范围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为崇明区行政范围内所有区域。
三、关于规划方案
1、消纳模式
原则同意“垃圾源头分类→就近中转运输→最终消纳利用”的消纳体系,每一类建筑垃圾按照各自的处置系统有序进行处置利用。
2、消纳系统规划
原则同意建筑垃圾消纳系统由中转分拣场所和末端消纳场所两大类构成。中转分拣场所主要功能定位为堆放、分拣、转运调配及资源化利用;末端消纳场所主要功能定位为残渣最终处置、资源化利用场所。
3、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规划
原则同意设置庙镇、城桥镇、堡镇、陈家镇、长兴镇和横沙乡6处中转分拣设施场所及所服务范围。后续要进一步深化服务范围内建筑垃圾产生量、中转量,并细化论证各中转站规模、功能定位等内容。
三、下一步实施意见
1、请加强与规土管理部门的衔接沟通,对需要落实市政设施用地的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按照《上海市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审批操作管理规程(试行)》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鉴于本规划关系未来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建设,建议在规划中结合“一岛一策”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相应工艺、技术等内容。
3、为提升管理效率及水平,请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尽可能实现各类环卫管理需求相融合,将本规划相关工作纳入崇明生态岛建设之中,配备相应资金投入,确保建设落地。
此复。
2017 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