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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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发展规划
信息名称
关于《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绿道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审核意见
索取号
AH2211000-2024-012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4) 375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1-01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报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绿道专项规划的请示》(沪城老港发〔2024〕113号)收悉。按《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十四五”发展规划》《上海市绿道建设导则(试行)》等相关要求,经行业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一、同意规划范围为《上海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中明确的基地规划范围线,具体为:北至拱极东路、西至清运河、南至引清河、东至0#大堤,总面积约15.3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4年至2035年。

  二、原则同意“生态优先、保障安全、多道融合、功能复合、以人为本、提升体验”的规划原则及“构建与基地生态格局相适应、与绿色空间相契合的绿道网络骨架,形成服务均衡、特色突出、完整连通的绿道系统空间布局”的总体目标。

  三、原则同意“十字轴线、四大片区、田字游廊、十二景点”的总体结构,其中“十字轴线”为中央大道展示轴、南北大道景观轴,“四大片区”为林野景观片区、山林景观片区、湿地景观片区、丘陵景观片区,“田子游廊”为与绿道相结合形成的工业旅游观光廊道,“十二景点”为基地内12处环保科普景观点;规划骨干绿道总长度16.32公里,次干绿道路网密度40至100米/公顷。

  四、原则同意绿道配套服务设施布局方案,驿站按2公里服务半径布置,共设置7处驿站,其中1处为现状生态苑、6处为新建。同时,绿道建设应加强标志、标识、断面等设计,做好与基地内生产物流线、交通设施等衔接,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分期实施方案,其中近期为2024至2025年,建设总量为骨干绿道16.32公里、次干绿道1.43公里;远期为2026至2035年,应根据基地内填埋场封场、项目等建设计划同步实施次级绿道系统建设。

  六、下阶段工作建议

  1.根据分期建设计划,落实资金安排,并结合基地道路体系一阶段整治、排水除涝设施一期等项目,稳步推进绿道建设。

  2.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绿道建设应充分衔接基地固废处置保障功能和工业旅游基地服务需求;绿道建设要注重绿廊的植物特色和基地特殊立地条件,除常规季相和形态因素外,还应考虑耐盐碱、耐水湿和抗风能力等。

  此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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