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依法履行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职责,规范林业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4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上海市沪太路1053弄7号203室,邮编:200072;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senfang_sh@163.com。

二、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23日。

 

 

附:

附件1:关于《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2:《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稿.doc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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