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 》公众代表参与决策及结果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为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加强社会关切回应,不断拓展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绿化市容局第19次局长办公会邀请到三位公众代表“开门”提建议,共同审议修订《上海市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公众代表发言情况如下:

上海贸促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虹野:非常荣幸能够参加此次会议,我们贸促会长期以来对重大活动户外环境宣传有比较大的需求,尤其是高架道路设置路灯杆旗帜式广告,之前和绿容局这边也有过多次业务方面的联系。这次看到《办法》修订稿,我们也比较关注,主要有以下想法:一是增加了允许设置旗帜式广告的高架道路,极大满足了我们在国家会展中心举办的一些活动的旗帜式户外广告的设置需求,二是黄浦江两岸建筑媒体立面发布临时性户外广告的适当放开,对我们的发布需求也是一个很大的回应。我们作为需求方,对于《办法》中针对营商环境的优化,经济活动的提振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感到振奋,希望在后续工作中还能得到贵局的大力支持。

上海电力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应钦:市局长期以来对我们电力广告公司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这次《办法》的修订很有必要,很全面。主要有以下两方面想法:一方面提升了审批便利度,简化了审批材料,明确了审批时限,为我们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对我们的工作安排也是很好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明确了设置者的主体责任,对于我们日常工作中该注意什么、该做什么有了一个明确的指示,是我们企业工作任务安排的风向标。希望在后续的具体操作和申请过程中,能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完善操作流程,为我们企业提供便利。

上海市广告协会户外分会主任刘静:临时性广告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收到后,我们协会组织户外广告会员单位,听起了会员们的意见。协会之前提出的部分意见已在新的《管理办法》中被采纳。一是新的《管理办法》对于行业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很多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各种类型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做重大活动的宣传推广;二是新的《管理办法》提高了企业在申办临时广告过程更加便利;三是新的《管理办法》对城市景观品质及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协会,总体感受到新的《管理办法》出台有助于企业及广告行业发展,我们非常支持也非常期待新《管理办法》的出台。

会议充分听取了受邀公众代表的意见,原则同意关于《上海市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明确,《办法》共22条,主要包括调整定义内涵,拓展管理对象;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审批范围;优化管理流程,简化审批材料;服务重大活动,规范设置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等五方面内容。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制订《办法》是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我局履行法定职责的任务,也是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的要求。二是要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沟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三是要强化管理部门日常监管和批后监管。四是要加强《办法》出台后的宣贯解读工作,指导各方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