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编制,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1-52567187。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住建部、国家林草局、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重点工作、聚力重大项目,攻克难点堵点、打造特色亮点,紧紧围绕生态空间建设、垃圾综合治理、生态资源管理、市容景观保障等公众关注领域,逐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注重公开质量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率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公文302件,主动公开率为97.42%。公开行政许可事项32个,行政许可决定5979件;公开行政征收事项1个;公开行政确认事项4个;公开行政奖励事项3个;公开行政裁决事项1个;公开公共服务及其他事项11个;公开行政处罚决定9件。及时发布2023年度本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预决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32件。及时发布行业各类信息5862条,其中发布解读信息1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20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较2022年上升10.9%,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行业相关统计数据、迁移及砍伐树木的许可等方面。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健全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巩固依申请办理答复先行联系机制,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实质性解决。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归档等关键节点信息全留痕、可追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行政公文,并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制定行政公文标签目录,实施标签化管理,对行政公文的发布年份和主题类别等进行整合分类,确保主题突出、分类准确、便于查阅。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注文件有效期。积极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归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领域9个政策文件。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探索开展政策“阅办联动”“精准推送”,进一步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打通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完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及相关处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2023年绿化市容行业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绿化市容行业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水平,降低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建立市、区两级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工作群,充分交流工作思路、及时分享工作经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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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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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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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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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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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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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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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14.0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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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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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9 |
0 |
0 |
1 |
0 |
1 |
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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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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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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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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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 |
0 |
0 |
1 |
0 |
0 |
2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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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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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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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5 |
0 |
0 |
0 |
0 |
1 |
36 |
||
(七)总计 |
69 |
0 |
0 |
1 |
0 |
1 |
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一是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知晓率和查阅便利还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和政策推送精准性还有差距;三是政务公开内容颗粒度还需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梳理整合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提供分类检索和政策解读链接,便利公众查阅和获取,持续优化阅办联动和精准推送功能,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二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立足企业群众视角开展多层次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特色亮点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开展政策文件现场解读,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颗粒度,确保局重点公开事项全覆盖、无遗漏,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的联动检索和展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3年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内容。一是坚持生态福祉全民共享,主动公开生态空间建设信息。每月主动公开建成200公里绿道、新建改建60座口袋公园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公开环城生态公园带秀南公园等11座环上公园建成开放信息及本市城市公园名录调整情况,发布《上海城市公园实行24小时开放的管理指引(试行)》《上海市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共享实施办法》。二是不断巩固垃圾治理成效显著,主动公开行业垃圾综合治理信息。主动公开本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信息,及时发布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结果。优化可回收物服务体系,公开32座“一区一品”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521座垃圾房改造和347个垃圾分类精品小区信息,启用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基本完成“沪尚回收”视觉标识。实现全市220个街镇装修垃圾收运新模式全覆盖,居住区装修垃圾收运单位、收运价格信息“双公示”率达到95%。推广装修垃圾收运线上预约渠道,推出“装修垃圾预约收运”小程序。三是持续打造城市景观亮点,主动公开行业市容景观管理信息。及时发布市容环境状况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公开建成103个“美丽街区”项目清单、设置优化5339处公共空间休憩座椅信息。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上海市景观照明规划(2024-2035年)》。公布40条户外招牌特色道路(街区)。公开1059座环卫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227座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相关信息。
(二)创新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主题教育两条主线,重点加大 “五个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一批市政府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新建绿道200公里、新建改建60座口袋公园、完成200座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一批城乡公园建设名录,一批开放共享单位附属绿地和“美丽街区”名单,一份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和市容环境状况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一份居住区绿化调整办事指南。二是打响绿化市容政府开放品牌。 “全覆盖”组织,结合绿化市容行业条线多、基层单位多的特点,积极动员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各直属单位、各区绿化市容局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政府开放活动,形成自上而下、同频共振的浓厚氛围和品牌效应;“零距离”参与,以市民群众需求为导向,邀请市民群众代表实地踏勘垃圾处置流程、沉浸式体验城市绿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增进了与市民群众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增强了绿化市容行业工作的透明度;“金点子”献策,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在政府开放活动举办期间,积极搜集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让市民群众的“金点子”结出货真价实的“金果子”, 转化成服务行业决策的“金钥匙”。市绿化市容局一方面充分挖掘政策公开渠道,着力打通信息获取壁垒,引导8家社会团体(协会)、10家民非组织扮演好上传下达的角色,为相关业务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之间搭建政策传递渠道。三是探索政社合作的政策公开服务机制。利用协会联席会议和工作会商机制,及时传达主管部门对行业发展管理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将行业发展思路贯彻到企业发展中去。同时引导协会当好政府管理部门的倾听者,收集、反映会员单位和行业企业诉求,将企业所想、社会所盼体现到相关政策的制定中去,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和社会企业互动的良性循环。
(三)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