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文化:浅谈农民工的关爱问题
发布时间: 2013年05月06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杨弢


农民工参加市民运动会


  今年刚刚闭幕不久的全国“两会”传出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这就是来自工人农民第一线的代表比例有了相当幅度的增加。这一比例的增加说明:新一届党中央重视改善民生的程度正在不断提升,这对处在基层的农民工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就以上海开平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来说,农民工达180人,约占公司全体员工的36%。其中,主要是从事一线清运、清洁以及市容环境的保洁工作,他们已成为城区市容保障的主力军。放眼全国,这支农民工队伍可谓数以百万计,可见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贡献是巨大的。

  面对这么一支庞大的农民工队伍,企业如何自觉地肩负社会责任,把保障农民工权益,关心农民工生活,提高农民工居住条件作为建设“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笔者对此作了一些思考与探究,以期引起大家对农民工的关爱。


  一、充分认识农民工的问题与特征,为他们搭建平台,提升政治地位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中随着人口大流动出现的一种新形态,是城镇化的一种新趋向。在我国,农民进城从事非农工作后却未改变农民的身份,也未被城市人认同与接纳而是处在产业的边缘、城乡的边缘、体制的边缘,并也由此产生了户籍、交通、就医、务工、返城、回乡、子女入托上学和留守孩童等等的一系列的问题。其特征,首先他们是农民,但是他们岗位却在城镇里;其次,他们是一群“边缘人”。这些问题和特征深刻地反映出他们在农村有地,但是离开了;他们在城市有了工作,但没有城市户口又不享受社会保障;他们对城市贡献巨大也向往城市,但是许多方面还不被城市所接纳而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其根源,就在于城市政府和市民对农民工在认识上尚存在一定的误区,在政策和制度上也缺少应有的顶层设计和应对之策。

  解决农民工问题,不仅必须消除认识上的误区,而且必须从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上入手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我们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来正确解决好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问题,这是世界各国在“工业化、城镇化”中普遍的趋势,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如果我们现行的法律、政策不作重大的调整,那么大量的农民工将会长期存在,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上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也将会长期存在。

  坚持公平地对待和关爱农民工,首先是提升他们的政治地位。加快和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势在必行,所以必须让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庭,对住房、教育、医疗、安全、交通、娱乐等等方面的需求,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的统筹考虑之中,以确保他们享受到流入城镇地的公共服务。这里一要健全普遍惠及的公共服务制度,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二要把农民工所需的公共服务经费投入由各级政府财政分级负担,同时企业和利益相关方也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从而形成良性的财政投入和成本分摊机制。三要把公共服务向困难群体倾斜,充分体现对农民工困难群体的优先和优惠,为他们提供基本保障和发展机会,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其次是必须为他们搭建平台,确保农民工代表参与企业或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在农民工中推荐代表参与企业公司的党务、企务、发展目标的策划和决策,并通过他们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农民工。企业的经营状况要及时向职代会通报,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奖惩晋级等项目要公开、透明、公正。推选农民工代表参与公司民主议事是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强农民工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农民工参政议政作用。在职代会代表中,农民工应享有与在职职工同等比例名额,并发挥好他们对民主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对农民工代表所提出的一线的合理要求,公司企业或董事会应立即给予答复,充分尊重农民工的人格、人权,自觉接受农民工的监督,真心实意地依靠农民工办企业、办公司,不仅赋予农民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也让农民工切切实实地感受到自己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地位和生活待遇,稳定农民工队伍,体现人文关怀

  依法确保农民工的合法地位和基本生活待遇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而一个和谐的企业,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员工队伍的稳定。为使农民工与在职职工享有平等的生活待遇,企业或公司必须按照政府相关政策确保每一位农民工享有不低于所在城市最低工资线的基本工资,确保农民工基本工资逐步与在职职工收入水平接近,最终实现“同工同酬”。以上海开平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例,鉴于一线从事清运的农民工工作环境艰苦、劳动强度大的实际,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最低工资基础之上另外每人每月再增加250元,明确待遇向一线农民工倾斜。同时根据上海市主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对一、二、三线环卫岗位的津贴,从2012年5月份起每月又分别调至18元、15元、13元的做法就是成功一例。

  农民工的合法地位和生活待遇,还应当体现在社会保障和保险等领域。为所有农民工全额缴纳城镇保和意外伤害保险,解除农民工在退休养老上的后顾之忧,规范用工制度,以及依法签订农民工的用工合同,约定劳资双方的责、权、利,节假日加班费如数按时发放。同样,农民工也应享受与在职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例如,每年的高温费、年终奖、劳防用品以及相关福利品,等等。总之,在农民工的待遇上要体现出“一律平等,统一标准,统一政策,不分亲、疏、尊、卑”的政策。

  在维权帮扶上,各级工会的关怀要从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好生活问题。从最低工资的协商、岗位津贴的保障维权,到解决生产生活和职业文化的需求;从知识技能的培训、子女上学、医疗、法律、工伤等方面的帮扶,到无偿为农民工统一安排集体宿舍、承担所有的水电费用;从为他们开放各种活动室、图书室、健身房等娱乐场所,到为他们订阅《劳动报》、《新民晚报》报刊;从新春佳节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吃年夜饭,并邀请其家属、亲人一同参加,到为自愿做两份工作的农民工提供二次工作机会,以增加他们的经济收入,等等。这是稳定农民工队伍的“正能量”,也是工会认真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职责的卓越体现。


  三、增强对农民工先进文化和价值观的教育和熏陶,从根本上关爱

  农民工的小农经济思想和狭隘的价值观,带来了他们不可避免的陋习,而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和知识技能的相对匮乏,也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得到学习和提升。积极引导,培育先进,为积极要求上进的农民工创造条件,让他们靠近党的组织,走进党校,提升他们“忆党史、知党情、报党恩”,调动他们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展示他们在急、难、险、重的关键时刻,冲锋陷阵的忘我精神,由此促进他们接受先进文化,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价值观,这是对农民工一种根本的关爱。

  在上海开平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有这样一个做法,即在优秀农民工队伍中发展党员、培养骨干。农民工郁永峰是公司清运班民工组组长,他所在的班组担负着全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700多个清运作业点、600多个垃圾箱房,日均310吨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任务。在公司的培养下他荣获了“2003—2006、2008—2010年度战双高先进个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先进个人”、“2008年度卢湾区市容局先进个人”、“2009年度上海市市容局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先进个人”、“2010年服务世博、奉献世博优秀个人”、“2011年度上海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多项荣誉称号。他把做好环卫工作当做自己的毕生追求,以20年如一日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市容人爱岗敬业、全心为民的高尚品德。在他的带领下,清运班农民工队伍严格遵照定时、定点、定人、定车的“四定”作业标准,切实履行了“三同时一手清”的服务承诺,以美化环境为己任、以服务市民为宗旨,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大力倡导了“精品服务、优质作业”的行业精神,并赢得了无数殊荣,更赢得了百姓的赞许。这位农民工把清运班组的农民工拧成了一股绳,形成了和谐而又积极的班组氛围,用真情、热心,谱写出了不平凡的篇章。这个典型恰恰说明了农民工的成长和进步是需要先进文化和价值观的引领的。

  可以这样说,重视培训,促进文化和技能的提高是对农民工的一种重要关爱;弘扬先进,用身边的农民工教育和感染身边的农民工是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强化企业,服务城市,惠及民众的一种长效机制。实践证明:关爱农民工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注重农民工队伍的进步是构建和谐企业、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提升农民工文化素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作者:上海开平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文配图由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