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摘登:城市管理中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 2013年05月06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苏罗明


  当前“城管”始终面临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称,原本仅仅位于城市管理决策之后的末端环节,但现在却充当了行政执法的急先锋。由于城市管理的主体、归口领导的部门、管理依据的法律都还没有明确,体制上的这种不确定性让城管的社会形象更为模糊。在此提出几点建议:

  1.端正执政理念,从根子上解决“城管”问题。对小摊小贩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实质反映出的是我们的执政理念。要努力让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2.体制要创新,要敢于给城管独立主体地位。无论市政府还是城管系统本身,都希望能创建出一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新体制来,这个管理体系就是自上而下的“城管委”—“城管厅”—“城管局”—“城管支队”。

  3.从顶层设计入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依据。要通过立法来确立城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呼吁在全国层面立“城市管理法”,使得这个机构有一个法律的依据和支撑。可先通过各地人大制定地方法规。只有体制理顺,有法可依,城管才可以名正言顺地执法。

  4.扭转城管队伍的负面形象,要在素质建设上创新。招收城管队员一律实行报考制,允许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平竞争。此外岗位培训、监督机制都是不可少的。

  5.社会自治是社会管理最为有效的创新。公共领域对外放开,吸纳大批社工、义工参与社会管理将成为趋势,鼓励市民“自己的事自己管”。

  (作者单位:上海中兴双层隧道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