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专稿:政策性保险保障林业发展成果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08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肖龙根



  进入新世纪以来,上海林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市现有林地面积150万亩,森林覆盖率12.58%。为了保护林业建设成果,上海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林木政策性保险,把林业保险纳入了2013至2015年林业发展的三年计划和政策扶持范围,上海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和农业保险公司在2013年联合启动了林业政策性的保险工作。


  一、明确总体思路

  1. 上海林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政策支持为保障,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探索建立防范和化解林业风险的保险保障体系。

  2. 上海林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是按照“统一原则、稳步推进”的思路进行的,旨在探索并建立由林业、财政等部门与保险经办机构、林业企业、林农等多方参与的林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机制,逐步扩大林木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林木保险险种和服务创新,力争实现“政府满意、林农实惠、林业保障、保险发展”的多赢目标。


  二、明确保险内容

  1. 保险标的:纳入生态补偿的公益林和经济果林。

  这次林业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涵盖了上海行政范围内纳入生态补偿的公益林和经济果林(不含葡萄)。生态公益林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明确对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公益林实行政府统保,实现保险全覆盖,面积约70万亩。

  经济果林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逐步提高保险的覆盖率,争取到2015年,经济果林保险覆盖率由目前的不足15%提高到60%左右,面积达到14万亩。

  2. 保险责任:火灾、雷击、暴雨、暴风、台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雪灾、冻害等自然灾害;重大的、突发的和检疫性病虫害;遭受保险的灾害或事故后,因采取施救措施而发生的施救费用。

  3. 保险期限:一年(一年一签,期满续保)。

  4. 保险金额:公益林每亩保险金额为12000元,经济果林为4000元。

  5. 保险费率:公益林和经济果林保险费率均为5‰。


森林防火演练(蔡锋/摄)


  三、实行财政补贴

  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不同林业资源类型的补贴比例,公益林保险由政府统保,全额补贴保费。经济果林保险政府补贴60%,余下部分由果农自己缴纳。

  公益林保险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保险费,根据各区县财政状况,市级财力实行差别化补贴政策。经济果林保险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保费的30%,区县财政承担保费的30%,果农自己承担保费的40%。


金汇镇申亚片林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方国政/摄)


  四、落实工作措施

  这项工作由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和农业保险公司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木资源保险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区县政府加强对林木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职能机构,落实政策措施,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林木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政策宣传与工作推进。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农业保险公司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广大林农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引导林农积极主动参加林木保险。加大商品林保险工作推进力度,鼓励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林果大户等林业经营组织带头参保,组织和带动林农集中投保,引导和支持以乡(镇)、村为单位,组织林农统一投保。

  3. 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共同推进林业保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预算、筹集、拨付、监督管理、结算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林业部门负责提供林木保险的技术支持,并与农业保险公司共同制订林木保险的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林木保险灾后查勘定损,并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作为理赔依据。

  4. 加强理赔服务。要求农业保险公司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保险服务意识,从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提供林木保险业务的宣传、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公开承保和理赔情况,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

  5. 加强工作考核,促进健康发展。为促进政策性林业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农业保险公司从收取的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费用,用于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对能按要求组织投保完成任务并政策配套落实较好的区县和单位给予表彰。

  (作者: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林业处处长)


 (本文供图/耿晔、蔡锋、方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