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摘登:LED广告显示屏光污染需要监管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14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李娟


  城市发展过程中,强光字幕和LED广告牌发出的强烈光源对城市的夜晚造成了不小的光污染。商家将LED大屏幕做成强光招牌,周围的环境被照射得亮如白昼也是很常见的。大多数LED户外广告屏在晚上10—11点左右陆续关闭,还有一些关得更晚,甚至亮个通宵,往往会对居住在LED显示屏附近的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不少居民难以忍受强光带来的困扰。然而只有少数商家在夜间会有意识地将广告屏幕亮度调低。

  不少广告牌在夜间仍然使用强光照射,主要是商户为了宣传自己的品牌,增加业绩,即使这样做会很费电,但是与他们的盈利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告处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和审批,至于LED显示屏及霓虹灯广告在夜间的播放声音和亮度以及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管理标准。其实,关闭店门后将广告牌的亮度调低,这样做不仅起到了商家需要的宣传效果,还可以节约用电,降低对周边居民休息的影响。

  因此,整治LED显示屏广告扰民仍然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动态监管。从广告的发布登记到广告巡查实现上下联动,对广告进行全方位监管,改变过去只审批不监管的情况。

  二是要网状监管。形成以城管局为中心,以工商所为支撑点,上下贯通,横向关联互动,按照属地监管模式接受监管任务。

  三是要重点监管。对违法广告出现较多的药店、美容、商场及房地产等行业,对其经营场所进行属地化、网络化重点监管,拓宽监管执法区域。

通过上述措施,监管方式可以实现由点到面、由被动到主动、由运动式整治到长效监管的转变,更有效地规范广告市场。

  (作者单位: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