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摘登:湿地开发绝不能 “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4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苏罗明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是最具生产力的生态系统之一。在许多人的理念中,湿地似乎就等于湿地公园。当下众多媒体报道以及部分公共管理人员的判断体系中,湿地的保护好像就只是建湿地公园。在湿地归口管理单位林业系统的统计口径中,湿地公园建成面积是归入“被保护的湿地面积”的,其实并非如此。

  国际《湿地公约》对湿地的定义是这样的:“湿地是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湿地包括沼泽、泥炭地、湿草甸、湖泊、河流、滞蓄洪区、河口三角洲、滩涂、水库、池塘、水稻田以及低潮时水深浅于 6米的海域地带等。在我国现行官方统计口径中,湿地分为5类。2014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是:近海与海岸湿地579.59 万公顷,河流湿地 1055.21 万公顷,湖泊湿地 859.38 万公顷,沼泽湿地 2173.29 万公顷,人工湿地 674.59万公顷。前 4 类为自然湿地。人工湿地主要涵盖了水稻田、水库、池塘等 ,面积在 8公顷以上才列入统计。湿地公园只是其中一个非常小的部分。

  “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率为 5.58%,与第一次调查(1995-2003年)同口径比较,湿地面积减少率为 8.82%,年均减少率为 0.92% ;其中,自然湿地减少率为 9.33%,年均减少率为0.97%。近十年来,受基建占用威胁的湿地面积增长了近 10 倍。主要威胁因子已经从十年前的污染、围垦、非法狩猎三大因子变为污染、围垦、基建占用、过度捕捞和采集、外来物种入侵五大因子,影响频次和影响面积也在增长。

  历史上“湿地就是荒地”的理念长期存在。湿地被视作取之不竭的土地后备资源,经过了数十年的失控开发,城区湖泊、河道大量被填埋。在沿海地区、大江大河的两侧以及湖泊周边地区大量湿地被成片水泥化、固岸化,被用为房地产开发和发展重化工基地。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出现了建设湿地公园“大跃进”。2014 年10月,武汉市市长办公会议一次就通过要建设 76 个城市湖泊公园和 50 个郊野湿地公园。此前该市已基本建成和部分建成的湖泊公园仅有 16 个。而同期全国才建成了 468 处湿地公园。各地的湿地公园大多只是公园而已,出发点主要着眼于地方旅游资源的增量,或者就是为了拉升周边地块的土地价值,为房地产开发做“铺垫”。查阅国内一些大型湿地公园建设方在园内大量配置停车场、汽车野营地、烧烤场地、宾馆、餐厅、大型电动游乐场设施等硬地设施以及水泥硬底、石化固岸的所谓观鱼池、荷花池、水生植物池等,严重破坏了湿地的生态功能。

  从环境科学视角看,将自然湿地改为人工湿地是极为有问题的,而现行的政府统计口径将一切所谓的“湿地公园”一律归入“受保护湿地”则更是后果堪忧。

  笔者认为,应该尽快划定湿地资源的生态红线,并落实好红线监管。红线既是限制无序开发和失控利用的高压线,又是维护基本生态平衡的安全线,也是实现有序发展的保障线。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应是适度的、科学的、合理的,一定要明确利用湿地的范围、时间、强度、方法等,严格限定在湿地生态系统可以承载的范围之内,绝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

  (作者单位:上海中兴双层隧道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