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专题:推进林木种苗发展 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09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高翔伟


青浦练塘镇农业园区(徐正魁/摄)


近年来,全市种苗工作在林木新品种引进、林木种苗生产、种苗质量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十二五”林木种苗工作回顾

(一)林木种苗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初步形成多种所有制相结合的产业格局。截至“十二五”末,全市共有苗木基地3600余家。其中,国有苗圃18家,集体苗圃88家,形成了国有(国有控股)育苗、集体育苗、社会育苗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相结合的产业格局。总育苗面积约20万亩,苗木总量达到1.18亿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本市绿化造林苗木长期依赖周边地区供应的压力。

二是重点推进“1+X”的苗圃基地建设。“1”,即国家级东方杉良种基地。目前,该基地已经形成了年产120万株良种苗木的生产能力,优质穗条的年供应能力也达到150万条,已先后在上海世博园区、东方体育中心、上海音乐厅等公共绿地和各生态公益林项目中应用,并推广到温州、南京、武汉等地区,合计推广面积超过3000亩。

“X”,即特色苗木基地。2011—2015年间,本市先后建成金山笑农、君冠栎树基地等6家特色苗木基地,栎类优质苗年生产能力达100万株,杉类优质苗年生产能力预计可达30万株。

(二)林木种苗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一是推进管理机构建设。结合机构“三定”,明确了市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由上海市林业总站加挂“上海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牌子,并承担相应工作职能。涉林的9个郊区县虽未明确设置专职种苗管理机构,但均配备专职或兼职种苗管理工作人员。

二是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先后制定、实施了《上海市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上海市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检验标签发放办法》《上海市公益林建设苗木质量验收、检查办法》《上海市主要造林树种推荐名录(第一批)》等管理办法和质量标准。

三是增强质量监管实效。2014年,在本市公益林造林项目中全面推行“四证一签”管理制度,市、区、乡镇三级林业管理部门开始实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制度。2014—2015年,共抽查公益林造林面积1.4万亩,抽查苗批数量352个,苗批合格率在90%以上。

(三)科技兴种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林木良种审定工作取得突破。2015年,成立了上海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制定了《上海林木品种审定管理办法》、《上海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等规章。

二是科研投入持续加大。先后开展了《植物新品种东方杉的示范与推广》、《东方杉优良无性系选育》《上海盐碱地绿化树种选择和扩繁技术研究》《耐水湿彩叶苗木产业化关键技术与示范》等课题研究,有效推动了新优树种和乡土树种的繁育和造林技术在绿化林业建设中的推广应用。

三是加快林木种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国家级东方杉良种基地以智能温室大棚为基础,积极推进全光照自动喷雾育苗、轻型基质容器育苗、激素促进生根等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的示范应用,同时,在新建特色苗木基地中,适度推进工厂化育苗、设施育苗等,稳步提高本市林木种苗质量。

(四)社会化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一是完善种苗信息服务体系。依托国家种苗网、上海林业技术网等发布种苗信息,引导苗木生产,平衡市场供需。2014年组织编制了上海林木种苗数据库(网络版),进一步增强林木种苗信息服务能力。依托12316“农科热线”,及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解答林农问题。

二是做好免税申报社会化服务。“十二五”期间,市林木种苗站共受理种子进口免税申请共计1200份,共引进花卉种球2.3亿只、苗木(含插穗)260万株(根),林木、花卉、草坪等种子70万公斤,进口总额达5亿元。

三是加强林木种苗技术培训。2011—2015年间,全市累计培训执法管理人员、种苗技术人员、数据库管理人员等3000余人次,技术下乡1000余人次。“林木种苗质量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有效持证人数为915人。


二、本市林木种苗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林木种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上海林木种苗事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为上海现代林业发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林木种苗市场调控存在短板。虽然本市苗木总量已超过1亿株,但树种(品种)结构不合理、种苗生产结构性过剩、种苗生产供应与绿化造林需求衔接等问题逐步显现。在圃树种中,香樟占24.3%,女贞占7.9%,桂花占6%,三者合计约4500万株,库存量较大。

二是林木良种繁育体系不健全。本市现有苗木基地数量多,但个体规模较小。多数育苗企业树种单一,苗木生产存在盲目跟从现象。同时,引、育、繁、推的整体能力不强。

三是种苗总体质量有待提高。有的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产品达不到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标签尚未在全市绿化造林工程中普遍使用。

(二)“十三五”林木种苗工作机遇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对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提出新目标。林木种苗是林业的命脉,也是生态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和效益,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需要大量优质的林木种苗作为保障。

二是新修订的《种子法》对林木种苗法治管理提出新要求。新修订的《种子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行。与修订前相比在突出管理机构法律地位、简化政府行政审批、增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鼓励林木品种选育创新、扶持林木良种使用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调整完善。

三是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对林木种苗供需提出新任务。上海市“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8%”。实现这一目标需要3000万株以上的良种壮苗。同时,按照“两道两网两园”绿化林业发展规划,构筑城乡互补、互通、互连的基本生态网络体系需要大量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良种壮苗。


三、“十三五”林木种苗工作总体安排

(一)总体思路

“十三五”期间,全市林木种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十三五”末本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的总体任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有效保障“十三五”上海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对林木种苗的需要为目标,以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和提高林木种苗质量为根本,着力推进林木种苗质量标准化、管理法制化、市场规范化、生产规模化、设施现代化、信息网络化,从而为推进上海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推动林业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1.深化苗木基地建设,培育创新能力强、示范作用明显的林木良种基地、特色苗木基地,供苗率达到本市公益林造林总需求的10%以上。

2.大力调整苗木生产结构,引进、推广一批适应性强、景观效果好的林木良种,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审(认)定良种25个。其中,乔木树种10个,经济果林10个,花卉品种5个。

3.健全林木种苗质量监管体系,加大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力度。公益林造林苗木“标签”发放率达到80%以上,推荐目录树种在公益林造林项目中使用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林木种苗市场配置作用,建立健全林木种苗产业信息、服务、市场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木种苗产业发展,全面提高林木种苗产业整体水平。


水源涵养林


青浦涵养林(徐正魁/摄)


(三)重点任务

1.加强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和保存。计划组织开展新一轮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进一步查清本市木本植物的种类和分布规律,掌握主要绿化造林树种的优良种源、优良林分、优良单株,分析林木良种引进、推广应用情况,为科学造林、树种引进、良种选育提供依据。

2.稳步调整本市育苗生产树种结构。一是深化国家级东方杉良种基地建设。计划培育东方杉种苗400万株,加强东方杉无性系选育,强化母树林培育,加快良种换代步伐,不断提高东方杉的良种品质。二是促进特色苗木基地建设。推进松江实验林场、嘉定新品种基地、金山笑农果蔬专业合作社、青浦星源实验农场等四个栎树基地建设,推广母树林种子丰产技术,力争“十三五”期间采种林种子总产量达5000斤以上。

3.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水平。一是加强新《种子法》的宣贯落实。进一步完善以新《种子法》为主体,地方政府规章、管理办法相配套的林木种苗法规体系。加强本市林木种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种苗标准体系。研究制定诚信管理制度,对从事种苗生产经营的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及定期巡查,记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信息,并列入林业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检查。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切实落实检验检疫、标签、档案等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生态公益林造林项目苗木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林木种苗质量年度抽查制度,落实“四证一签”和苗源追溯,切实防止绿化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的危害,提高全市林木种苗质量。三是加强林木种苗执法。推进有条件的区县林业站加挂“种苗管理站”牌子,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执法文书管理、执法情况统计等制度,规范林木种苗执法行为。

4.健全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提升林木种苗信息服务能力。加强建设所需的种苗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的收集,并依托国家种苗网、上海林业技术网等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发布苗木需求信息、林木良种信息。二是拓展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林学会、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行业协调和社会服务的双重功能:一方面调查掌握、及时反馈林木种苗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另一方面开展技术培训与推广、业务咨询、信息交流等活动,为企业和林农提供政策咨询和中介服务。三是加强林木种苗从业人员培训。深入开展新《种子法》的宣贯解读,普及法律知识和配套管理办法、技术规程,提高林木种苗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苗木生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十三五”期间,计划开展各类政策、法规、种苗新技术培训30—50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3000—5000人次。

(作者:上海市林业总站(上海市林木种苗管理站)站长)


(本文供图/徐正魁 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