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交流:关于2018年本市林业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2日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高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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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总站现场考察上海城市生态国家站崇明种种生态片林观测点的建设情况(张文文/摄)


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总体要求,按照“两道、两网、两园”生态网络的建设布局,我们对“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农林水融合、农旅文融合”的工作重点作了认真思考。


一、以推进生态廊道建设为重点,提高植树造林质量

2016-2017年,随着生态廊道项目的实施,本市植树造林工作快速推进,预计完成造林任务10.53万亩。2018年,按照“达到林地标准、增加森林覆盖率、凸显景观效果、增强林地获得感”的建设要求,聚焦17条(片)重点市级生态廊道、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植树造林任务依旧繁重。

(一)注重规划引领,确保计划落实

2017年3月,应勇市长到市绿化市容局调研时要求加快生态廊道建设。7月,市发改委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生态廊道建设政策措施有关情况的报告》。

2018年生态廊道建设,将在既定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农业“三区”划定,按照林农复合用地的原则,加强市、区规土部门衔接和协调,在规划上留足造林空间,并尽早启动、抓早落实,确保植树造林任务全面完成。

(二)注重因地制宜,提升综合效益

按照生态廊道规划布局,进一步细分造林区域,因地制宜地营造大地景观。例如,建设地点位于崇明生态岛、佘山度假区,或者金山化工区和老港、天马、嘉定垃圾处理设施周边500米范围外,或者绕城高速、沪渝高速等全市34条主要道路、骨干河道沿线30米范围外,营造景观型林地空间,为后续“绿道”建设、林地开放利用奠定基础。

(三)注重技术指导,提升造林质量

针对近年生态廊道项目作业设计、造林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林业部门对作业设计方案的初审能力、对项目建设质量的把关能力。此外,将组织本市园林设计、园林监理和绿化施工企业的相关专业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技术培训,积极引入绿化行业的智慧、技术、队伍参与本市的植树造林工作。

(四)注重项目监督,确保程序规范

2018年,坚持设计、苗木、造林、检疫的齐抓共管,重点做好三方面的监督:对生态廊道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业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文本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对生态廊道实施方案预审、项目立项、作业设计审核、招投标等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计划落实、造林进度、苗木质量、良种应用、造林技术等环节的科学性进行监督。


二、以落实林地管理责权为重点,加强森林资源管控

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已经被纳入国家层面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因此,在确保增量的基础上,要严控减量、提高质量。

(一)突出林地管护权责利的一致性,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机制

201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关于完善本市公益林管理制度”,市政府分别出台了意见,沪府办文件〔2017〕12号、〔2017〕62号,市绿化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针对“上海市林地生态补偿工作”推出试行考核办法(沪绿容〔2017〕374号)。按照市政府和市绿化市容局相关文件要求:一是公益林严格依法从严管理,对商品林实行目标动态管理。二是按照2017年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结果,在公益林区划界定基础上,以崇明为试点,将农用地上公益林管理权责界定给区、镇政府,由其委托所属的相关部门组织公益林管理,落实责任主体,并探索建立资源资产负债表。三是运用生态补偿政策,以镇或林地为单位,扩大公益林市场化养护试点和林地抚育试点工作,并进一步推动林业养护社改革转型、乡镇林业站职能的发挥。

(二)突出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的及时性,落实防控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是全面总结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落实的成败得失,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迎接国家层面的考核检查。二是持续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要重点做好浦东新区、嘉定区、宝山区等区域的美国白蛾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三是深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落实国家林业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林安”联合行动的要求,率先实现市域范围内的林木引种信息与实际进境植物检疫信息的互通共享。结合上海市现代林业实验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物联网等信息化监测技术的应用,并积极探索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的社会化防治工作体系。

(三)突出林政执法的严肃性,加大林政稽查工作力度

加大案件查处和稽查力度。凡发现擅自征用占用林地或无证迁移、盗伐、滥伐林木的案件,以及年度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中减少的林地,坚持一查到底。对未办结的案件,将持续跟踪,做到案件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2018年,将继续开展涉林违法案件稽查专项行动,对减量面积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健全林地征占用批后监管制度。会同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开展涉林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普法宣传。

(四)突出资源调查的基础性,进一步掌握全市林业家底

一是深化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总结固化一体化监测成果,利用3-5年时间,分区域对全市存量林地的小班因子进行复核,在更新林分调查因子的同时,完善林地管理因子,为明晰林地管理主体提供依据。二是总结本市有害生物普查成果,整理形成《上海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名录》,建立数据库,完善测报模型。三是力争启动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全国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利用规划》(2014-2025)等都对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与保护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完成种质资源普查工作,7个省正在开展普查。上海计划在2-3年时间内完成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三、以巩固经济林建设成果为重点,推进林业经济发展

经济果林是本市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到经济效益、农民种植习惯及政策扶持力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本市经济果林面积呈逐年减少的趋势,需要引导、扶持。

(一)深化经济果林品牌建设

一是推进“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建设。不断发挥“双增双减”政策效能,加强技术指导,规范生产管理,力争使全市规模以上(45亩)果园基本达到“安全优质信得过”果园标准,进一步提高经济果林产品质量,降低面源污染,保证食品安全。二是发挥经济果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杠杆作用。围绕“三品”提升,集成推广经济果林先进发展理念、新型经营模式、最新栽培技术,每个主栽树种建立1-2个示范点,引导构建符合上海城市特点的经济果林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三是注重发挥柑橘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平台作用。加快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点带面,提高柑橘经济效益,以效益提升维护资源稳定。

(二)探索林地经济开发新途径

开展林地利用调查,分析制约林地功能开发的瓶颈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重点结合林业养护体制改革,坚持保护优先,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前期试验的基础上,建立3-5个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示范点,拓展林地功能,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四、以制定新一轮林业三年政策为重点,抓好林业政策调查研究工作

继续推进2016-2018年三年林业政策的落实,确保计划和政策执行全部到位。在此基础上,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尽早开展2019-2021年第六轮林业三年政策的调查和研究,努力使出台的政策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更具有操作性和执行力。


(作者:上海市林业总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