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四史 促发展:上海生活垃圾管理的“老腔调”与“新时尚”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6日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徐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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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清道夫及垃圾收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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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市区河道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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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垃圾焚烧设施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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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 落到实处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上海开埠,在一个半世纪的岁月里,她由一个普通县城发展成为世界著名的现代化大都市。生活垃圾管理作为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经历了形成、发展、衰退、恢复、振兴的历程。

一、老腔调里有乾坤

(一)从随意倾弃到清道夫(1840s~1920s)

这一时期,上海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经历了一个从随意倾倒到初步规范的过程。上海自1292年立县之后,除了巡道署及县衙门等重要部门周围的道路由夫役专门清扫外,大多数道路基本处于“各家自扫门前雪”的状态,居民通常将生活垃圾随便倾弃在低洼处或江河沿滩。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二十世纪初,随着上海城市的扩大和人口的增长,街道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除量迅猛增加,公共租界专门雇用“小工”清扫道路,华界道路清扫由清道局负责,清道专业队伍由此在上海初步形成。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公共租界工部局曾设想建造固定的垃圾箱,以容纳居民的生活垃圾。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9月,公共租界才设置垃圾箱,并要求居民将垃圾倒入箱内。到20世纪20年代末,对垃圾的处置方式已发展到建设垃圾堆场,采用灭蝇、防臭、覆盖等堆放、填埋工艺。

(二)老城厢的摇铃铛记忆(1920s~1960s)

弄堂里摇铃收垃圾的场景,老上海人至今记忆犹新。这种方式早在20世纪初就已出现,首先在法租界部分区域使用。1933年12月22日,《申报》刊登一则题为“垃圾倾倒法”的公告,当时,每日收集垃圾时还是以摇铃为号,然后携桶将垃圾倒入车内。民国35年(1946年),卫生局制定《上海市垃圾倾倒办法》,并颁布《实施上海市垃圾倾倒办法告市民书》,规定自5月1日起,在东至黄浦滩(现外滩)、南至徐家汇、西至华山路、北至中山路区域,每天清晨5时起,每日1次摇铃清除垃圾。直到20世纪60年代初,在部分垃圾车难以进出的地区还采取摇铃清除垃圾的方法,1963年后,才逐步停用。

二、从老腔调到新时尚的嬗变

(一)垃圾分类的萌芽(1920s~1960s)

早在1928年1月28日,《申报》刊载的一则有关市政当局讨论垃圾处理的新闻中,就提及当时的垃圾处置(焚烧)已考虑到不同种类垃圾的区分以及后续的处理方案。而1946年4月1日《申报》刊登的市卫生局规划内容则对“垃圾分类”有了明确的规划愿景。1955年10月,为提高作为农肥使用的垃圾质量,在部分地区试行将不能用作农肥的垃圾分类清除。1956年后,部分地区又试行了居民垃圾分类倾倒,要求居民将菜叶、煤球灰等有机物和碎玻璃、砖块等分别倾倒。不少市民记忆中房前屋后收集厨余垃圾的“泔脚缸”就是源自那个时期。

(二)精细化垃圾处理的不断尝试(1980s)

为提高垃圾的肥效,解决垃圾出路难,1984年6月,在长宁区新华街道试行了垃圾分类倾倒、清除的方法。1985年,市环卫局决定扩大垃圾分类倾倒、清除范围,自3月始,在各区选择一个街道进行试点。要求居民把菜皮、果壳、煤屑等倒入绿色垃圾桶;将废铁、玻璃、动物刺骨等倒入桔红色的垃圾箱。1987年2月,普陀区环卫所在曹杨街道的三个居委会进行生活垃圾袋装化试点。1988年4月,黄浦区率先在全市实行垃圾定时倾倒、清除试点。1988年5月15日起,在黄浦区浦西区域及浦东部分地段实行了垃圾定时倾倒、定时清除。1992年,市区已有824109户使用煤气的家庭实行了垃圾袋装化。

三、打造上海垃圾分类新时尚

(一)初步探索阶段(1995年~1999年)

20世纪90年代,上海开始探索试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1995年,上海提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正式拉开了规模化、体系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序幕。1998年,上海的生活垃圾分类开始以废玻璃、废电池“两废”专项回收为抓手,再次明确了将垃圾分为:有机垃圾、无机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类。

(二)分类方式探索阶段(2000年~2010年)

上海2000年确立为建设部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后,为避免“有机、无机”引发的歧义,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评价方法》调整为“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等多个品类。2003年起,为配合江桥、御桥垃圾焚烧厂的运行,重点推进焚烧厂服务地区的1121个居住小区,按可燃垃圾、废玻璃、有害垃圾三分类进行收集。2007年,正式实行“大分流、小分类”收集物流模式,一次性塑料饭盒、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实行专项收运,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实行四分法(即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为期5个月,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2008年9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试行生活垃圾“蓝红黑”三色分类,三色分别代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2008年底,全市分拣出的玻璃、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占生活垃圾总量近2%。

(三)分类制度探索阶段(2011年~2016年)

2011年的世博会给上海带来了中国台湾地区垃圾分类的重要经验,上海进入分类标准重点完善阶段。“上海绿色账户”机制以积分兑换形式鼓励市民参与,实现“换出更绿色的上海——垃圾分类新理念”。2014年,《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出台,进一步确定了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党的十八大以来,垃圾治理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日益受到重视。经过6年的推进,上海初步形成了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引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基本格局,“技术系统、政策系统、社会系统”建设初显成效。

(四)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阶段(2017年至今)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2018年,上海出台《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立4个方面15项29件工作任务,实现全程分类体系运行标准化、管理精细化,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管理。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口区市民驿站嘉兴路街道第一分站考察时强调,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他勉励大家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办好。2019年7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上海生活垃圾分类进入法治保障时代。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指出,上海抓住垃圾分类等城市治理难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体现了干一件成一件的务实作风。

上海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市民积极履行分类义务。广大市民垃圾分类热情高涨,生活垃圾分类查询搜索量接近3000万人次。据今年上半年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结果显示,居民区分类达标率从《条例》施行前的15%提高到90%以上,单位分类达标率达到90%。二是垃圾分类实效显著提升。今年6月份,全市生活垃圾清运总量96.86万余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四分类垃圾实现“三增一减”目标:可回收物回收量6813.7吨/日,增长71.1%;有害垃圾分出量3.3吨/日,增长11.2倍;湿垃圾分出量9632.1吨/日,增长38.5%;干垃圾处置量15518.2吨/日,下降19.8%。三是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完成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道路废物箱设置数量优化调整至4.1万余个;累计配置湿垃圾1537辆、干垃圾车3077辆、有害垃圾车99辆、可回收物回收车239辆;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5万余个、中转站201个、集散场10个;“十三五”规划确定的15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全部开工,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处置总能力达到24350吨/日。四是配套制度规范日趋完善。本市发布贯彻〈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44件《条例》配套文件,包括宾馆、餐饮服务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和餐具用品目录。五是社会宣传动员取得实效。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成立16支区级志愿者服务分队、53支街道(乡镇)志愿者服务队,聘任市、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940名,垃圾分类及《条例》宣传覆盖5800个居住区(村),60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垃圾分类实效测评,举办《条例》集中培训1.6万余场次。

垃圾分类之路任重道远,我们必须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加力、再深化、再提升!

 

 

(作者: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生活垃圾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本文由作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