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上海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发展历程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6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文/王晓红  岑雨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做好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上海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历程中,先后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的建立、旱厕改造、村容整洁达标创建、农村垃圾治理及垃圾分类等持续有效的村容环境建设及治理工作,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垃圾分类的鼻祖——废品回收站

       20世纪中期,上海废品回收站几乎遍布各个街镇,回收品种之多令人难以想象,甚至鸡鸭毛、牙膏皮、肉骨头、甲鱼壳、桔子皮、棉花胎、布角料、各种料瓶、各式坏鞋子、长短发辫、灯泡灯管都应收尽收。分类之细也令人咋舌,比如废纸细分为:大报、小报、杂志、书本、牛皮纸等。旧鞋子细分为:纯塑料、橡胶破套鞋、跑鞋、皮鞋等,不同材质收购价格都是不一样的。甚至连手指甲、甲鱼壳都有中药房收购。

正是由于有如此细致的分类,垃圾桶里很少有可卖钱的东西存在。废品回收站,可算是垃圾分类的鼻祖,在让居民卖钱得益的同时,也让垃圾从源头得到了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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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航头镇长达村综合垃圾处置站


       二、郊区环卫管理工作步入正轨

       20世纪七十年代,上海市区的生活垃圾是由市肥料公司作为肥料运往郊区或外地。而农村地区,垃圾自由堆放,农户庭院里、田野里散落着无数的露天小粪缸,道路泥泞,房屋破旧,处于无序管理的状态。

      (一)市、区、乡镇环卫管理部门相继成立

       1978年6月,市城建局将下属的市肥料公司改名为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1983年10月,市环卫局正式成立。1988年11月起,12个区(市区)相继建立区环卫局,而8个县(郊区)则由县建设局负责管理。1984年,郊区的34个建制镇成立了镇级环境卫生管理所,归口建设局管理,负责各区县城镇地区的环卫管理。其他非建制镇的农村环境卫生仍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正式纳入乡镇政府管理职责

       1994年,《上海市集镇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其中明确提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集镇、村庄环境卫生的管理”。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开始正式纳入乡镇政府管理职责。该规定于2002年、2010年修正并重新发布。

      (三)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开始从城镇向农村地区延伸

       1995年,上海农村25万户农户粪缸改造被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市环卫局会同市农委、市爱卫会办公室成立了“上海市农村粪管改厕办公室”,市郊各乡镇分别成立农村粪管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与村镇建设办公室(土地管理所)合署办公,专门负责镇区和农村地区的粪便管理,以及农户三格化粪池的建设管理工作。至此,郊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从城镇向农村地区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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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市整洁村建设启动大会现场


       三、启动新农村建设

      (一)上海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立

       2000年,“建立上海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被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以“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置”为主要模式,通过建立保洁员队伍,配套设施设备,开展宣传教育,排摸村、镇级垃圾堆点,规范转运处置,整治暴露垃圾,关闭简易处置场,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在农村地区不断拓展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的覆盖面。2002年6月6日,市环卫局成立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郊区管理办公室,主要任务是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建设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

      (二)新农村建设的号角吹响

       2006年,市委八届九次全会通过《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决议》,其中明确提出“建立镇有环卫所,村有保洁员,户有责任制的管理体系”工作要求。据统计,当时上海共计建设600座标准公厕,让95%以上的农户使用上卫生厕所,取缔1252个村级堆点,关闭97座简易填埋场,淘汰1105辆拖拉机。

      (三)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队伍逐步规范

       2005年,市社保局、市建交委、市农委、市环卫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郊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项目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整合农村生活垃圾收集队伍,规范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作业质量,实行由各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以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性质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社,用工形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并开展对保洁员的上岗培训,由各乡镇保洁服务社管理保洁员。资金上,对各区县采取差别政策进行补贴。此举为农村保洁员队伍的稳定和壮大注入了活力。

      (四)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整洁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2006-2009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精神,按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市容环卫局下发了《上海市整洁村建设管理办法》及《村容整洁达标建设指导意见(2006-2008年)》,提出了“村容整洁、设施标准、服务完善,管理有序”的目标,通过规范保洁服务,倡导志愿服务,合理配置设施,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组织开展了村容整洁达标建设。2008年,村容环境建设志愿者队伍正式成立。至2008年底,以“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置”为主要模式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覆盖了整个农村地区。结合迎世博“百镇千村”清洁保洁行动,以及上海市村庄改造、国家卫生区、卫生镇的创建等活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聚焦村容整洁达标创建,截至2008年底,经环卫、农委、爱卫办、住建委、文明办、水务等相关部门及市民监督员共同参与验收,市郊共有1561个建制村获得“上海市整洁村(达标)”荣誉称号,11个建制村获得“上海市整洁村(示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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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农村环境志愿者参与环境治理


       四、上海农村垃圾治理实行一体化管理模式

      (一)2009-2014年,农村逐步进入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管理模式

       2009年底,上海郊区71个乡镇全面完成绿化市容管理机构的设置工作,市郊基本形成“三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格局。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开始实施“四同步”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一是年度工作同步部署,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二是环卫设施建设同步考量,如镇中转站、建筑垃圾利用点建设时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转运量和产生量一并纳入;三是作业服务考核同步进行,如建立以乡镇为单元的环卫保洁作业服务考核制度等;四是各类创建标准同步制定,如市级的村庄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卫生村创建标准要求做到基本统一。

      (二)2014-2017年,全国农村垃圾治理启动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在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到2020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年底,住建部等10部门共同开启了全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序幕。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新农村建设要惠及广大农民……以垃圾、污水为重点加强环境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上海成立了由9个委办局参加的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推办”),各区也成立了区农村垃圾治理推进办公室。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出台的《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市农推办颁布了《关于开展本市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涉农区开展对“户投,村收、镇运、区处”各个环节的全面普查,严格执行“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的“五有”验收标准,以巩固、完善和提升为基准,核定年度治理任务,建立销项式管理制度和“市级督办、区级督查、镇级自查”的“自我纠错”机制,通过第三方检查,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2015年底,本市农村垃圾治理通过了第一批国家级验收。

       2016年,按照垃圾分类城乡统筹一体化推进的原则,松江、奉贤、崇明等区开始试点农村垃圾分类。2016年底,国家住建部发出了关于推广金华经验,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的号召,农村出现了具有废品回收功能、宣传环保理念的两网协同的绿色小屋,即后来的“两网融合”。

       2017年,上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村创建。松江、奉贤、崇明三个区成功申报第一批创建国家级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同年11月,住建部专家组对三个区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结论均为优秀。

      (三)2018年至今,农村垃圾治理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之一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发布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将农村垃圾治理和厕所革命纳入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三年环保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工作中。

       2019年,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后,上海颁布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市上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创建。农村地区以“一村一档”为抓手,排摸现存村的环卫设施现状。在原有的“户投、村收、镇运”基础上,按照标准进一步完善,源头农户家庭配备干湿垃圾投放容器,按照“四分类”要求改造村级垃圾箱房,配备分类驳运机具上门收集和驳运,强化分类标识、宣传和作业流程规范。干垃圾按照“户投、村收、镇运、区处”的垃圾收运处体系进入焚烧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湿垃圾遵循就地就近原则,建设处置设施;可回收物依托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应收尽收,进行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区收集后交由市里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

       2020年,对标对表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及分类全过程体系中的收集、运输、中转、处置基础设施要素,加快推进箱房新建或改建,因地制宜推进郊区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推动“一镇一站”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在有条件的农村区域实现湿垃圾处置镇域内循环。推进农村地区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标准化建设,提升可回收物服务点服务功能,实现应收尽收,有效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健全废弃物大分流体系,严禁农业生产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农药包装物等非生活垃圾进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同年,宝山区申报了第二批国家级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创建。住建部对全国的农村垃圾治理进行了入村暗查,上海又一次交出了完美的答卷。

2021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确定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的目标。上海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收运处体系已基本健全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创建,规范分类收运处作业管理,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以自我纠错排查方式进行的销项式管理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底,在全市具备村域形态的1364个行政村中,全年新建改建村级收集房179座、新增维修人力收集车710辆,电动车2109辆,新增机动转运车113辆,培训保洁员10945人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6196场次,村容环境整治活动7807次,45%的行政村湿垃圾不出村镇即可就近处理利用。经测评,农村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95%。此外,积极推进农村可回收物运行管理效能提升,制定了《关于推动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已有“两网融合”服务点(可回收点)1509个,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6%。

       2022年,上海市农村垃圾治理将继续以一号文件和“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精神为指引,聚焦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工作,全力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效,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理,保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创建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在推进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深化技术探索,规范设施建设、配套装置升级和运营管理的同时,确保农村区域50%以上湿垃圾纳入城乡一体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构建农村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处置体系,推进建筑垃圾等就近就地消纳。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为抓手,学习浙江等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用更好更高的标准服务人民,为打造与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美丽乡村助力。


       作者:王晓红 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高级工程师;岑雨倩 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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