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推行绿色生活新方式 演绎垃圾分类新时尚——写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之际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6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文/齐玉梅  叶秋余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上海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垃圾分类作为推进上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


       二、垃圾分类从“新时尚”到“好习惯 ”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已有三周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城市的前列,充分体现了上海城市发展的软实力、党建引领的组织力、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市民群众的凝聚力。

       一是市民分类习惯普遍养成。全市220个街镇、16个区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示范区标准,居住区和单位分类达标率双双达到95%。市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

       二是源头分类实效趋于稳定。2019年7月至2022年6月,相较《条例》实施前的2019年上半年,可回收物回收量6173吨/日、增长1.3倍,湿垃圾分出量9404吨/日、增长72.2%,有害垃圾分出量1.98吨/日、增长13.8倍,干垃圾处置量14919吨/日、下降27.2%。2020年以来湿垃圾分类量长期稳定在干湿垃圾总量的40左右%。

       三是常态长效机制基本建成。2022年6月1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来,仅仅不到一周时间,全市1.3万余个小区(村)中,已有98.4%的小区(村)已基本恢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充分体现了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的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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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场变身“普罗旺斯”(刘秀国/摄)


       三、垃圾分类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

       2018年以来,上海市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

       一是以法治落实为核心,全面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全市一盘棋”,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街镇落实”思路,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制度体系,把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形成以居(村)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多位一体”的协同推进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是以市民获得感为重点,聚焦精细化管理。按照“定点要坚持,定时要灵活,撤桶要鼓励,破袋要引导”的原则,用好“定时定点”关键一招,坚持因地制宜,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落实“一小区一方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误时投放点和节假日投放模式,将“引导大家分、方便大家分”落到实处。全市完成约2.2万组道路废物箱投口改造升级,强化对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行为引导。

       三是以全程分类为主线,提升体系匹配度。优化源头分类投放环境,全市完成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2.1万余个;提升分类收运能力,规范配置湿垃圾车1773辆、干垃圾车3287辆、有害垃圾车119辆、可回收物回收车364辆;重构可回收物体系,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5万余个、中转站198个、集散场15个,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基本形成;强化分类处理托底保障,全市湿垃圾资源利用和干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3.1万吨/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四是以宣传动员为抓手,营造良好分类氛围。持续开展入户宣传,提高市民分类意识与参与度,引导居民主动参与。深入发动媒体宣传,面向社会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大力推进教育培训,形成良性互动局面。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七进”活动,构建市、区、街镇三级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体系,超过80万人次参与志愿服务,累计设立24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评选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市民”1000名和“百佳”家庭、工作者、志愿者、居委、物业、学校、窗口单位等。

       五是以“管理+科技”为支撑,实现全程监管。全力推进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实现“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建立环环相扣的全程监管体系。在源头分类投放及收集环节,深化智能监控在投放点的应用,开放面向公众的监督举报平台,形成市民与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双向监督的机制。在分类收运环节,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实行“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建立倒逼机制;同时强化中转站进场垃圾品质控制,对分类品质不达标的垃圾予以拒收,对混装混运严重的收运企业实行市场退出。在分类处置环节,推进末端处置企业进场垃圾的品质自动监控、来源全程追溯,对未分类或不符合品质管理要求的生活垃圾拒绝处理。


       四、垃圾分类踏上新征程

       “双碳”目标已成为党中央的重大战略,这将为上海垃圾分类工作注入新的动能、带来新的挑战、产生新的机遇。

       一是源头减量。推动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在流通环节推动包装物减量和循环使用,在消费环节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杜绝浪费等。同时,抓住减排降碳大趋势,通过量化个人垃圾分类行为减排降碳做贡献,运用“碳普惠”等新机制,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愿和获得感,推动全社会参与和促进源头减量。

       二是资源循环,重点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水平。推进可回收物源头精细化分类,深化市民分类习惯,进一步促进“垃圾减量,资源增量”;引导可回收物企业深化技术创新、革新分选技术,实现可回收物再循环的技术创新、标准创新和政策创新;探索长三角区域可回收物协同资源化机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作者:齐玉梅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生活垃圾管理处处长;叶秋余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生活垃圾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