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於2008年4月7日由市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8年5月1日起實施。
根據《規定》,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上海市綠化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機關的網站上查閱《指南》,也可以到《指南》發放點"上海市綠化管理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