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财政预算和公共资金使用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07日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项目所需宣传动员、教育培训、志愿者工作经费、网络网点建设、车辆机具等配套费用,分解到各区进行落实,市级财政根据沪府办(2012)109号文件规定,将按照区县财政70%、市级财政30%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预计市级费用约8000万元,已由市发改委按沪府办(2012)109号在节能减排资金中列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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