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
代表建议
信息名称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8-09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我局收到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65号代表 “关于解决我市湿垃圾资源化产品消纳途径的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您的代表建议提出率先制定湿垃圾处理后有机肥应用标准,同时结合科研成果,在农林绿化企业或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推广应用,对于拓展湿垃圾资源化路径,解决资源化产品出路不畅问题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建议市有关部门率先制定湿垃圾处理后的有机肥应用于土壤调节剂农业、林业使用标准,并纳入政府推广监管目录”的建议

我局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垃圾特别是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致力于研究相关使用标准及规范。 绿化林业应用方面,于2017年编制了国家推荐标准《绿化用有机基质》(GB/T33891-2017),提出了餐厨、农林等有机废弃物,经堆置发酵等无害化处理后制备绿化用有机基质的使用标准。

农业应用方面,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需要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加以引导和规范。根据有机肥、土壤调理剂等农业投入品行业管理规定,结合垃圾分类、处理现状,制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在菜场湿垃圾制作有机肥料方面,2019年8月28日制订发布了“上海市菜场集贸市场湿垃圾制作有机肥料辅料的技术要求”和“上海市菜场集贸市场湿垃圾堆肥工艺技术规程”,对菜场湿垃圾进入有机肥厂的杂质率、含水量、有机物含量,以及收集运输等提出了标准,对以菜场湿垃圾为原料辅料的好氧堆肥工艺提出了规范,生产产品应达到有机肥质量标准。同时研究制定了《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要求-餐厨有机废弃物制备土壤调理剂》地方标准(DB31/T1191-2019)。该标准规定了餐厨有机废弃物制备土壤调理剂的技术指标、检测方法、判定规则和应用范围。 我局已研究编制了湿垃圾处理后有机质在林业、农业应用的使用标准。目前各种湿垃圾处置技术工艺差别较大,市面上尚未出现成熟产品。另外,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不得以认定、认证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对于湿垃圾处置产品,目前暂无法律依据,因此不可设立政府推广监管目录。

二、关于“选择有条件的农、林绿化企业或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科研及湿垃圾处理单位相结合,开展湿垃圾资源化产品的科研成果的广泛应用”的建议

我局下属科研单位长期研发湿垃圾处置产品资源化产品,已经有一定成果。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通过快速、高效好氧堆肥技术中试研究和乔灌草室内栽培试验应用验证研究,将沼渣研制成了改良园林绿化土壤的有机介质,在花博会上海园得到示范应用。同时联合上海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在老港设立湿垃圾沼渣产品示范地。通过对老港示范区乔灌草的不同配置,设置不同沼渣处理试验区,研究湿垃圾沼渣对上海滨海盐碱地土壤改良及植被生长促生效果跟踪监测。 科研单位研发的湿垃圾资源化成熟产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后,鼓励选择有条件的农林绿化企业或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试用,同时进一步追踪评估使用效果和环境健康风险。如经试用效果良好且无环境健康风险,鼓励在绿化、林业、农业领域广泛应用。 我局将持续跟踪湿垃圾处置技术发展及资源化产品应用路径,组织行业企业深入调研学习本市及国内湿垃圾处理新技术成功案例。不断完善湿垃圾资源化产品标准体系,不断扩大资源化产品应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