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
代表建议
信息名称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8-09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我局收到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83号代表关于“从透绿到开放,关于城市空间中围墙定位再认识的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本市围墙透绿的推进情况

2000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原市政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道路两侧实施破墙透绿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00)8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大力推进破墙透绿工作,改善城市景观。相关部门制订了破墙透绿三年行动计划(2000-2002年),市财政配套2000万元作为项目补贴经费。在各区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共完成破墙透绿3万余米,有效改善了市区绿化景观面貌。

此后,围墙透绿作为常规工作推进,重点是在规划建设源头上倡导透空围墙,如新建住宅围墙原则上要求按透空围墙建设。《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第3.0.7条款中规定,城市道路两侧的用地分界宜采用透景围墙、绿篱、栅栏等形式;上海《城市容貌规范》(DB31/T 1075-2017)6.7条款规定,居住街区宜开放、通透,采用绿篱、栅栏等通透形式,增强街道景观深度。2016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要求,“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逐步减少围墙,增加开放绿地。

近年来,本市在推进“一江一河”(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开发时,坚持以贯通为先,在贯通中逐步提升;坚持生态优先、绿化为主,强化滨河绿地和和滨河街区绿地之间的风貌延续和空间贯通。目前,“一江一河”两岸地区已成为上海城市开放度最高、公共空间功能体现最为充分的区域。到2020年底,黄浦江公共空间累计建成面积达1000公顷,沿江漫步、跑步、骑行三类休闲道长度约150公里。此外,我们还在江湾体育场、上海文化广场、上海舞蹈中心、上海交响乐团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试点,尝试取消单位围墙,推进单位绿化街面化,让单位绿化与街面绿化融为一体,最大程度地提升城市的绿化景观面貌。

不断加快公园透绿,推进公园与社区融合。围绕着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及李强书记关于“要把更多的公共空间、绿色空间留给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积极有序地推动有条件的收费公园实施免费开放,不断延长公园开放时间,为市民创造更多的生态福祉。近年来新增公园绝大部分为开敞式公园,据统计,2017年以后新增公园中开敞式公园比例占新增公园总数的85.8%。2020年,本市城市公园增至406座,比上年度增加54座;收费公园减至17座,比上年度减少2座(免费开放桂林公园、炮台湾公园),免费开放率达96%,延长开放率达到89%。 从“十二五”开始,我们就明确提出:“创造条件提高公园边界的透空率,促进与城市公共空间的融合”。许多公园结合改造实现了公园绿化景观的敞开,使公园环境与城市环境相互融合:有些公园实现了全部或部分区域敞开,如襄阳公园、世纪公园等;部分公园采取降低围墙或去除部分围墙的方式,如天山公园、和平公园等;部分公园采取设置隐形围墙的方式,如长风公园。大宁公园也将结合轨道交通站点的建设实现部分区域敞开;静安雕塑公园正在考虑围墙改造方案,考虑降低或去除围墙;武宁公园在武宁快速通道和地铁工程结束后也将结合改造降低或去除围墙,提升和城市的融合度。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正如代表所言,封闭式围墙在割裂了城市街区的风景的同时,也阻隔了广大市民享受城市绿化的福利。我们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围墙属于物权的组成部分,与业主利益密切相关,很多业主没有围墙打开的意愿。因此本市城区现有围墙的数量仍然较多,与城市空间开放和共享的目标不相适应,与2035城市总规描绘的“生态之城”“宜居之城”还有相当的距离,与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及“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也有不小差距。围墙透绿尽管难度很大,但我们要像代表所讲到的“需要从塑造、弘扬城市精神和城市品格的高度,来重新审视围墙这种塑造城市空间形态的方式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及所呈现的文化内涵”,需要社会单位进一步提高站位、达成共识,也需要各部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形成工作机制,才能有所突破。

三、下阶段的工作计划

进一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思想,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切实提高城市治理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按照中央和本市有关要求,下阶段计划围绕围墙透绿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 2018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建筑涉及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沪规土资建(2018)689号)。文件提出,结合建筑布局,优化街道、广场、绿地、公共通道等外部公共开放空间;推进公共设施附属空间对外开放。在落实《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上海市河道规划设计导则》的基础上,加强建筑街区一体化设计,塑造沿街道、广场的连续界面,建设人性化的街道环境设施,全面提升街道环境品质。重点推进新增文体类设施在设计阶段采用无围墙、开放式设计,在方案审批和土地出让中明确附属空间开放要求,并按此进行项目实施建设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依托项目开展 结合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实施重点区域、主要道路市容环境升级改造,推进围墙生态化建设工作。依托“美丽街区”建设为抓手,将距离较近的几个微、小型小区合并,有条件的将联合打造一片共用的公共绿地。通过合并小区、微治理、微更新的方式,对沿街围墙进行提升改造,尽可能地让围墙内的绿化透出来。新建围墙必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设计,充分利用绿色空间资源,有效改善城市视觉景观,提高公共空间利用率,营造绿色开放舒适的街区环境。根据第二轮“美丽街区”建设专项方案(2021-2023),市区将重点打造苏州河两岸、内环线周边、一大会址周边等区域的“美丽街区”,结合围墙透绿,确保每年建成100个以上的“美丽街区”,做到全市每个街道(镇)至少有一个“美丽街区”,并打造30个示范“美丽街区”。

(三)面上有序推进 首先要做好宣传示范工作。围墙透绿关键要解决观念和认识问题,一些公共服务单位要带头示范,让大家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再循序渐进予以推进。其次,要形成工作合力。围墙透绿涉及规划、建设、房管、绿化、城管等多个部门,涉及到业主单位的切身利益,需要整合相关政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再次,要坚持分类施策。要根据围墙不同类型,因“墙”制宜,分类制定相关技术和管理规范。以生态和景观为核心,逐步建立拆墙透绿、退墙透绿、破墙透绿、实墙建绿、围墙美化等系列技术标准,已建围墙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去留和选择相应技术措施。此外,确定部分例外原则。如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具有保护价值的,应予以保留。还有一些军事、外事和保密单位,原则上也需要保留围墙。最后,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业主关切的问题。比如围墙打开后业主安全和隐私的问题,后续的安防和管理措施要及时与业主协商、同步跟进,强化智能化技防、物防措施,并通过绿化软隔离、隐形围墙来解决。

(四)公园示范带头 一是持续完善城乡公园布局,更加关注老百姓身边的公园建设,建设一批与城市环境高度融合的开敞式公园。2021年本市计划新增城市公园、口袋公园等各类公园120座。二是继续推进公园免费开放、延长开放。共青森林公园、滨江森林公园、世纪公园、上海植物园等4座大型公园将于年内实施免费开放,全市收费公园进一步减至13座;369座公园实现延长开放时间,延长开放率增至91%,全年延长开放比例以及全年全天开放比例不断增加。三是结合公园提质升级,实现公园与社区融合,满足市民对公园服务的需求,享受绿色福祉。古典园林、历史久远公园的围墙作为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需要,不能拆除;紧邻居民区的社区公园的围墙,考虑到居民区安全因素,不宜拆除。其余公园结合改造,因地制宜考虑围墙改造,降低围墙高度或设置隐形围墙;条件适合区域,结合区域更新,打开围墙,调整布局,进一步提升与城市融合度。 综上所述,开放共享是城市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改善城市景观面貌、展现城市精神和品格的一篇大文章。提升城市的开放度意义深远,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需要大家合力推进、久久为功。我们绿化部门将按照您的建议,积极会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努力予以推进,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上海的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