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2〕20号)的工作要求,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制定了《持续开展增绿行动 提升生态空间品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1日
持续开展增绿行动 提升生态空间品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有关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为持续开展增绿行动,提升生态空间品质,根据本市公园城市建设和科学绿化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着力落实本市公园城市建设和科学绿化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本市国土绿化扩增量、提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建设美丽上海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以建设“韧性生态之城”为目标的城乡公园体系、生态空间结构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生态质量和功能全面提升。持续提升绿地规模和布局均衡,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以上,公园数量增至1000座以上;着力提升城区森林覆盖率,实现森林入城,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9.5%以上;维持湿地总量稳定,逐步提高湿地生态质量,全市湿地保护率维持50%以上,筹建1处自然保护地。
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工作目标(2025年) |
1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9.5平方米以上 |
2 |
新建绿地面积 |
3000公顷 |
3 |
中心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 |
95% |
4 |
全市各类公园数量 |
1000座以上 |
5 |
森林覆盖率 |
19.5%以上 |
6 |
湿地保护率 |
50%以上 |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
1.推进“千园工程”建设。持续完善城乡公园体系,积极推动各类公园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存量绿地改造等工作,加大口袋公园建设力度。依托现有生态资源,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生物栖息地保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加大乡村公园建设,到2025年各类公园总数达到1000座以上,其中纳入城乡公园名录的口袋公园300座以上,建设200座左右乡村小微公园,改建50座左右开放休闲林地。以外环绿带功能提升、楔形绿地建设、新城绿环打造为重点,系统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规划建设,优先建设环城公园示范项目,建成30座以上环上公园和郊野公园。(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拓展绿化空间。围绕“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空间格局,多途径增加绿化空间,推动“十四五”重点绿化项目建设,每年新建绿地10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50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5%。持续推进建筑物立体绿化,建设生态屋顶、立体花园、绿化墙体等,改善城市小气候,每年增加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
3.贯通绿道网络。建设连通区域、城市、社区的城乡绿道网络,完善绿道服务设施,提高绿道服务居民能力。每年新建城市绿道200公里。中心城结合“一江一河一带”公共空间贯通,建成高品质绿道,外环绿道除重大市政节点外全线基本贯通。主城区持续推进以川杨河、淀浦河、蕴藻浜、张家浜等为骨架的滨水廊道及两岸绿道建设。五个新城依托新城绿环实施环城绿道,崇明生态岛依托环岛运河和生态大道同步实施环岛绿道。启动实施上海大都市圈绿道,重点实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道贯通。(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4.推动绿色共享。加大公园免费开放和延长开放力度,与周边各类设施空间融合连通,形成视线通透、便捷可达、功能交融的绿色开放空间。积极推进单位附属空间开放共享,聚焦中心城、主城片区、五个新城范围、“一江一河”沿岸,选取基础条件好、市民需求度高的区域,鼓励通过围墙(围栏)打开、退界等多种方式开放单位附属空间,优化绿化环境景观,有条件的改建成口袋公园。至“十四五”期末,推进100个以上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附属空间对社会开放工作,开放空间约100万平方米,改造成35个以上口袋公园。(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机管局、市体育局)
(二)提升森林覆盖率和林地服务水平,夯实自然生态基底
5.拓展林地建设空间。认真贯彻落实本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和涉林区“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科学制定造林绿化目标,充分挖掘、合理利用减量化地块等整治空间实施造林。主动对接江苏省、安徽省林业和规划部门,系统实施长三角长江生态廊道建设。聚焦黄浦江—大治河生态走廊、五个新城环城森林片区、金山滨海地区、崇明环岛森林片区等建设市级重点生态廊道,确保重点生态网络空间森林资源全覆盖。依托其他市级生态网络空间和其他生态空间分别实施生态廊道和一般公益林建设。到“十四五”末,森林覆盖率达到19.5%以上。(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6.提升林地生态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公益林抚育,不断优化林相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在长三角绿色生态示范区、杭州湾地区、黄浦江水源涵养林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等重点发展区域,选择人口较为聚集,交通便利街镇周边,利用现有集中连片的百亩、千亩以上公益林,按照休憩型森林经营目标,抓好重点抚育和改造,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一批开放休闲林地。进一步统筹郊野公园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重功能,推进实施青浦青西等10个郊野公园功能提升项目,持续提升完善郊野公园配套设施。重点推进奉贤区、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
7.完善生态综合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国土三调”成果,优化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实现森林资源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确保森林资源“一套数”和“一张图”。利用国家级城市森林定位站,开展生态定位监测,科学评价本市森林生态价值及其固碳能力。编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聚集上海千座公园、环城生态公园带等重点建设任务,持续开展城市绿地植物群落碳汇计量监测;基于遥感影像网络化布点以及不同类型绿林地的典型抽样,对乔木、灌木、地被和土壤的一系列碳汇指标进行测定。探索构建绿地养护管理碳排放、植物碳吸收于一体的城市绿地碳核算体系,为城市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
8.加强林业灾害预警防控。加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运用,抓好森林防火信息化平台运行值守,强化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强化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实现数据共享、联合监测预警、联合检疫执法、联动防控治理,加强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检疫性病虫害的防控工作技术指导与监督考核,提升宣传培训效能,开展相关科学研究。提升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完善针对台风、暴雨、霜冻、高温等极端气候的应急预案,确保城市生态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
(三)推进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构建水城共生湿地城市体系
9.提高湿地生态质量。编制《上海湿地保护规划》,分解湿地保护总量,压实湿地保护主体责任,构建责任明晰、保障有力的湿地总量管控制度体系,确保湿地总量不减少。推进崇明北沿、九段沙、南汇东滩互花米草治理工程,整治外来入侵物种,提升长江口湿地生态系统质量。积极推进崇明北湖地区生态修复项目建设。依托杨浦滨江、共青森林公园边滩、梦清园等黄浦江、苏州河沿岸适宜节点,探索开展城市湿地系统修复。(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
10.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编制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定标。强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筹建1处自然保护地,逐步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建立自然保护地“天地空一体化”监测评价网络。推进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申报,推进崇明区国际湿地城市创建。(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
11.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新建一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修复项目。持续推进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立法,推动《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上海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及出台。在全市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区域范围内,建设10个生态定位监测点,建立监测标准体系,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提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能力,持续开展鸟类禽流感主动预警,开展兽类冠状病毒等疫病检测,建立本市野生动物病毒数据库。(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林长制牵引作用,进一步夯实本市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本方案内容落实。(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各相关部门)
(二)加强规划引领。以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及其相关规划为引领,坚持按规划依计划实施绿化造林,促进各类生态要素保护与融合发展,推进生态网络结构优化和功能提升。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各相关部门)
(三)加强督察考核。将各区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新增森林面积、新建绿地绿道、立体绿化、林绿湿各类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实施情况纳入本市林长制督察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
(四)加强政策保障。滚动实施三年林业政策,强化绿化基金对本市生态空间建设的支持作用,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绿化、林业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造林绿化、生态修复、资源管护、林地利用等方面的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