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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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发展规划
信息名称
关于《松江新城公园城市规划》的审核意见
索取号
AH2311000-2023-135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沪绿容 (2023) 425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3-11-21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纸质
信息内容

松江区绿化市容局:

关于上报《松江新城公园城市规划》的请示(沪松绿容发〔2023〕27号)和相关规划文本收悉。我局已组织部门意见征询会,要求规划编制单位根据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根据《关于推进上海市公园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沪绿容〔2021〕208号)、《上海市“十四五”期间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沪绿容〔2022〕362号)、《上海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沪绿委〔2022〕1号)等要求,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原则同意指导思想以及发展目标,按照公园城市建设要求持续推进松江新城建设及品质提升,营造“推窗见绿、出门入园、慢行有道、水岸共享”的新城宜居场景,创建更加符合松江新城人民多元需求的公共开放空间。

二、关于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同意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同意规划范围为松江新城,其四至边界为东至区界-铁路金山支线,南至申嘉湖高速,西至绕城高速,北至辰花-卖新公路,规划总面积约158.4平方公里。

三、关于发展指标

原则同意聚焦“场景营城”提升品质,具体围绕“推窗见绿、出门入园、慢行有道、水岸共享”设立相关发展指标。近期至2025年,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2平方米、湿地保有量约50平方公里,新城范围实现公园绿地500米范围覆盖率达90%,绿道贯通达96公里,骨干绿道贯通达46公里,美丽街区覆盖率达50%,新城绿环森林覆盖率达27.6%,新增环新城森林生态公园6座。远期至2035年,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湿地保有量维持在50平方公里,新城范围内公园绿地布局满足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绿道贯通不低于300公里,骨干绿道贯通不低于200公里,新城绿环森林覆盖率达31%,环新城森林生态公园累计建成16座。

四、关于推动“公园+”与“+公园”建设

原则同意规划锚固“山水入城”空间格局,构建“双环”公共空间体系,以“公园+”建设推进全域融合的公园建设,不断完善由郊野公园(区域公园)、城市公园、地区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构成的城乡公园体系,同步推进市级、区级、社区级绿道建设,强化全域公园的有机串联。并以“+公园”建设持续推动街区、社区、校区、园区与乡村的品质提升,不断完善绿色开放的城市空间。

五、关于新城公园城市示范区创建工作

划定松江新城公园城市示范区创建范围,总面积约11.6平方公里,包括城市公园1处、地区公园2处、沈泾塘和张家浜区级绿道及若干社区级绿道,并依托中央公园、松江大学城、文汇路和泰晤士小镇,按照“公园型”美丽街区、社区生活圈、绿色校区等创建要求,持续推进各类公园城市示范点建设,十四五末实现创建范围内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0%以上、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100%、绿道长度达20公里等基础性指标和相关提升性指标达标。同步明确示范区近期建设计划,包括公园绿地、绿道、“四化”示范特色道路、重点区域夜景魅力提升工程、“高品质美丽街区”等新建或改造提升类项目。并在示范区基础上划示拓展区,衔接松江“十四五”空间布局战略规划,按照公园城市建设要求部署各类建设项目。

六、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

(一)关于建设任务

近期建设应与《上海市新城“十四五”规划建设行动方案》做好衔接,梳理新城公园城市建设主要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细分责任部门与对应街镇,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公园城市建设落实与地区整体转型更新在规模和时序上相匹配,最大化利用地区环境资源优势,强化生态景观要素对周边开发地块土地价值的影响,营造高品质的城市环境。

(二)关于公园城市相关创建工作

参照《上海市公园城市规划建设导则》中关于“公园城市示范点”创建标准,结合区内各街镇及工业区建设实际,细化创建各种类型的公园城市示范点工作要求与计划安排,鼓励示范区开展城市绿线、道路红线、河道蓝线内外绿色开放空间的一体化规划设计,体现公园城市无界融合,有效指导地区的下一步工作开展。

此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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