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绿化和市容管理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城投总公司及相关生活垃圾中转处置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活动,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现将《上海市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运营监管办法.doc
2012年 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