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
信息名称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9-12-11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信息内容

2019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绿化市容行业管理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治工作,切实提升行业立法质量,有效强化法制监督和普法宣传,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情况

(一)坚持“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初显成效

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推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分类质量稳步提升,全市居住区分类达标率由2018年年底的15%提高到90%;单位达标率总体为87%。全市可回收物回收量达5960吨/日,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8710吨/日,干垃圾处置量在14834吨/日,有害垃圾分出量1吨/日。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完成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和4万余只道路废物箱标识更新。配置1395辆湿垃圾车、3086辆干垃圾车、84辆有害垃圾车、192辆可回收物车。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3998个、中转站181个、大型集散场9个。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处置能力已达到24850吨/日。

(二)落实“高标准”保障,市容市貌展示一流水平

“双迎”市容环境整治项目全面完成。完成重要区域473大项共2306小项市容环境整治类工程性项目。景观照明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完成黄浦江沿线景观照明的改造提升,“光影秀”成功展演。绿化水平持续提升。“双迎”期间布置花坛花境面积约14万平方米、组合花箱近4万组、主题绿化景点73个。市容景观专项工作取得进展。加强道路冲洗,完善提升公共设施4806处,整治卷帘门5355扇,完成1250处点位的807项五乱治理任务;建设完成28个“美丽街区”。拆除各类违法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3500余块、招牌设施近1.3万余块。水域市容环境持续提升。加强水生植物监控,打捞水葫芦14.5万吨、绿萍约5439吨。

(三)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稳步推进

新建绿地1201公顷,其中公园绿地747公顷。新建绿道202公里、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花墙近2万米、花柱545根。完成造林11.29万亩。新建50个街心花园,创建命名24条林荫道。完成合庆、庄行郊野公园总体规划方案。出台《上海市生态廊道项目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园绿地“四化”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四化”木本植物名录(第一批)》。修改完善园林绿化“四化”规划纲要、公园绿地“四化”建设导则。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管理,发布《上海市湿地名录管理办法(暂行)》,公布《上海市重要湿地名录(第一批)》,贯彻落实《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四)着眼“高要求”配套,行业保障能力不断完善

深入开展配套政策研究,制定《2019-2021年本市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与配套技术标准,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发布《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优化行业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明确21项工作任务,提升“一网通办”改革效能,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加强行政审批改革法制保障,进一步规范环卫经营性服务、园林绿化建设等事项办理要求,缩减办理时限。支持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审批改革相关委托事项,提升行政许可“双减半”落地率,完成“双减半”任务81件。

二、主要做法

(一)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运行

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尤其是征询局法规部门意见,并经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组会45次,局长办公会42次。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效开展。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抓好日常动态管理, 并对29件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清理。积极服务保障局中心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4件和报送备案3件,涉及林业项目招投标管理、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大件垃圾管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等。三是积极扩大行政决策社会参与。围绕涉及民生、市民关注、影响面大的行政决策,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重点项目立法过程中,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书面征集、门户网站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四是开展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完成《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评估,召开多场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150余份,详细了解《条例》执行的主要成效和难点问题,为下一步开展《条例》修改提供基础保障。开展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工作,对现行绿化市容行业的14部有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开展综合评估。五是规范办理法律法规意见征询。协调处理横向部门间涉及行业法规的工作,组织70余件(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修改反馈。六是为行业管理提供法律建议。专业解读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涉及车辆清洗预付卡投诉、居住区绿化调整、临港新片区林地绿地规划建设、自然保护地、中华鲟保护等方面。

(二)立法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配合人大确保《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审议高票通过。牵头起草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去年顺利通过三审基础上,继续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条例起草工作组落实对大会期间三次审议稿中涉及与立法相关意见的修改。建立立法审议工作保障小组,组织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人员40余人全程参与审议,配合做好代表意见记录、整理,梳理、分析代表意见600余条,一对一反馈答复代表意见300余条。二是《条例》释义及配套文件制定工作深入推进。及时组织完成《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配套任务,《生活垃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18项配套文件基本落实到位,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备案。会同市人大法工委相关处室组织编写《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释义》,已形成送审稿。三是立法前期调研扎实推进。在户外招牌设置管理立法中,积极召开有关户外招牌分级分类管理模式的合法性专家论证会,采用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打包修改方式,推进规章正式审议程序。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立法过程中,走访听取江苏、浙江等地水务和司法部门意见,并与太湖流域管理部门进行意见沟通,切实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要求。推进《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改立法调研,研究确定人工繁育规范管理、流通领域野生动物制品监管、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创新社会治理,以及构建长三角地区野生动物一体化保护协调机制等五大制度,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四是重点立法项目有序推进。制(修)订完成《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三项规章草案送审稿,其中《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五是立法计划及早谋划。完成2020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申报工作。

(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有效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监督。配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专项监督工作,对重点监督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的采纳。二是从严开展执法监督。组织开展“绿卫2019”专项执法行动,排查违法侵占林地220亩,罚款439万元,恢复林地面积248亩。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治理,上报疑似违建别墅项目66个。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查办行政案件6起,罚款5.6万元,收缴活体动物852只。积极落实自然保护地执法督察,配合属地政府开展专项取缔整治行动。三是完善执法协作机制。研究《案件移送函》《行政检查告知书》执法衔接文书格式,在案件受理、移送、查处等方面完善案件执法沟通协作机制,为行业规范有效执法提供保障。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绿化林业和水上市容环卫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执法队伍。五是规范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行政复议方面,作为被申请人,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已得到住建部支持。行政诉讼方面,作为共同被告办理1起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获得法院支持;作为单独被告办理2起行政诉讼案件,均在审理中。

(四)法治宣传培训深入开展

一是组织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以垃圾分类普法宣传为重点,组织建立市、区、街镇宣讲团队,宣讲师达到2000余名。各区、街镇及社会组织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培训,举办《条例》集中培训1.6万余场次,培训150万余人次;举办宣传活动近2万余场,完成居民入户宣传980余万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余万份。《条例》的宣传掀起了本市垃圾分类工作热潮,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远超预期。为此,在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培训班上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完成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起草制定并公布了《2019年上海绿化市容(林业)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在局系统开展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三十一届宪法宣传周专题活动,全面开展《宪法》法制宣传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

2020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收官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市的关键年。绿化市容行业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

(一)全面推进垃圾综合治理,有效展现新时尚效果

抓住《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评估机遇,深入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持续开展社区、单位垃圾分类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养成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垃圾分类好习惯,巩固90%以上的居住区(村)、单位垃圾分类实效达标。继续推进分类达标示范街镇创建,全市实现90%以上街镇垃圾分类实效达标、70%以上街镇垃圾分类实效示范。按照“管行业、管分类”的要求,实现各行业垃圾分类责任全面落实,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全力推进末端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二)对标“最高标准 最好水平”,全面提高市容景观质量

开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修改调研工作,健全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切实做好市容环境保障。加强车容车貌监测,开展《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完善市区综合协调机制,强化《城市容貌规范》细化落实。推进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开展《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立法修改调研,全面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力度;加快准备《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完善管理,进一步提升黄浦江两岸等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效果。加强水域环境长效管理,严格实施《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三)以生态文明为目标,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

开展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政策制度保障研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大力推进植树造林和绿化“四化”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林政执法,严肃查处各类涉林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启动新一轮栖息地(湿地修复)项目建设。开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改的调研工作。结合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法治文化品牌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