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信息名称
对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04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7-15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信息内容

我局收到对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0407号代表“关于上海旧区改造拆迁建筑废物回收利用的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办理概述

本建议客观指出了当前本市拆除建筑废物回收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解决本市拆除建筑废物回收利用问题提出了宝贵建议。建议收悉后,我局会同市住建委、市规划资源局认真学习讨论和调查研究,积极予以采纳、落实。前期已对本市旧改地块拆除建筑废物回收利用情况和处理能力缺口情况进行了排摸、分析,并制定针对性的改进举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会同住建委等相关部门,拟采取如下措施,不断提高本市旧改地块拆除建筑废物回收利用水平。

(一)提升建筑废物回收利用能力

目前本市已规划建设了12座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部分区还通过市场化机制布局了部分设施,形成了935万吨/每年的处理能力,这些设施主要由上海城投、北京建工等具有良好技术支撑的企业运营。

当前本市拆房和装修垃圾处理能力还存有一定缺口,下一步本市将通过现有设施增容扩建、市场机制布局、规划建设等方式提升处理能力,届时将结合您的建议,注重引入市场化机制,雇佣市场化专业团队合作打造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推广嘉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专业团队分类处理的经验模式。

(二) 完善建筑废物回收利用政策

我局正会同市住建委等部门逐步健全行业管理的政策、标准,进一步研究完善建筑垃圾建厂补贴、产品补贴政策。通过“强制+鼓励”方式,引导企业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目前《关于推进本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指导的意见》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发布,该意见将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房屋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路道路、园林绿化等领域的应用。

(三)加强旧改地块历史建筑卸解构件保护和再利用

本市已建立并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的历史风貌保护措施,针对涉及风貌保护的旧改区域,在管理部门风貌评估成果基础上,相关实施主体还要进行历史风貌甄别,收集并整理地块相关历史信息与现状信息,开展历史风貌细化评估和历史建筑细化甄别,提炼总体风貌特征,对历史建筑进行全面评估,明确历史建筑分类保护更新要求。对于那些无法整体保留的历史建筑上能够代表建筑典型形制特征、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特色构件或元素,如石库门门头、山花、窗花等等,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进行保护性卸解并妥善保存。为了保证这些特色构件或元素能够完整拆卸同时便于后期复建使用,要结合构件特征,通过影像记录、加固保护、切割吊装、运输、编号入库等一套严格的操作流程。这些留存下来的构件和元素后续将作为设计构件直接再利用于复建或新建建筑中,延续风貌特征和城市记忆。

(四)扩宽建筑废物回收利用渠道

对于旧改地块中没有特殊保护保留价值的数量较多的砖、瓦、石材等旧材料,相关企业在拆房时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粗放式施工,经过分拣清理后作为重要建材再利用于保护保留建筑的修缮改造,或作为具有特色的元素再利用于景观小品、公园建设等途径。同时,一部分历史建材还被收集在本市历史建筑修缮实训基地的展示馆,为历史建筑工艺工法的研究和传承提供实物样本。另外,相关部门还鼓励文创企业参与旧建材的回收与利用,设计加工成城市纪念品,赋予老建材以新生命。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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