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3号“关于推进构建长三角地区生活源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协同机制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作为具备资源属性的再生资源,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重要抓手。从可回收物全产业链的角度来看,您提出的构建长三角地区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协同机制的建议,对提升本市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具有重要促进意义。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本市积极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如下。
一、构建点站场回收网络。一是加大点站场建设,按照方便交投布局服务点、因地制宜统筹建设中转站和集散场的原则,全市已建成1.5万余个回收服务点、205个中转站、14个集散场。二是强化规划支撑,编制《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明确回收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并持续推动各区将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逐步迁建整合市政用地。三是推进体系高质量发展,制定《上海市可回收物体系标准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推进体系改造提升,2023年建成32座“一区一品”兼具科普教育、二手交易等功能的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
二、打通资源化利用渠道。一是强化资源协同利用。市商务委根据回收市场情况,按照八个品类打通可回收物回收处置链条(其中废金属、玻璃、电子废弃物主要在市内回收利用处置,其他主要依托长三角处置利用),并推动各区回收主体企业与长三角地区156家重点龙头处置企业对接。二是打造老港生态环保基地。在稳定保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废织物、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项目、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三是确立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制度。2023年我市累计有51家次回收主体企业完成跨省转移备案申请,备案总量达到26.7万吨。
三、推进体系信息化转型。一方面,依托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平台,推进全市可回收物流量和流向的信息化统计,实现各回收主体企业主要物流节点回收数据从 “报表填报”向 “自动获取、实时上传”转变。另一方面,结合“绿色账户”转型,推出市级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区回收主体企业服务资源,提升市民可回收物交投的便利性和感受度。市民可通过该平台的“沪尚回收”小程序查询周边的回收服务点信息、回收活动日安排后前往自主交投,也可在小程序上直接下单预约回收服务。
下一步,在国家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背景下,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平台,我局将持续加强与相关省市的对接交流,并从以下几方面来促进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标准引领和技术支撑。强化标准引领。结合浙江、江苏、安徽等地相关政策,加快修订我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并同步更新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目录,提升地区间体系衔接性。强化技术储备。在我市已落地了一批如燕龙基(光分选技术对玻璃进行再生处理)、爱分类(智能化分选线实现AI精细化分拣)等先进技术示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作用,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交流平台,推动我市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入开展各类可回收物高水平和高效率利用技术研究,打通“产学研用”链条。
二是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发展。一方面,加快健全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平台功能从源头回收服务逐步向末端流量流向追踪完善,为建设长三角可回收物回收企业与末端资源化利用企业的互联互通平台夯实区域合作基础。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碳普惠研究。支持相关企业、院校合作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相关碳普惠方法研究,目前《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碳普惠方法学已提交审核,正在推进废玻璃、利乐包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碳普惠方法学研究。
三是强化统筹规划和经验共享。目前,市商务委等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施方案(2024-2027年),将支持电子废弃物等领域回收利用企业建立绿色分拣中心、鼓励先进资源装备研发与应用,推进行业数字化发展、完善回收行业标准体系等纳入主要任务,以进一步加大长三角区域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协同力度。同时,我局也将积极依托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主动对接长三角区域其他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和协作,共同探索长三角地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