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7号“关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筑渣土和泥浆资源化再利用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相关部门通过修订相关管理规定、编制地方标准等,建立健全工程土方资源化利用体系,支持行业协会、科研单位、行业企业开展标准制定、技术研究以及应用试点等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土方综合利用工作。
(一)法规政策相继出台。2024年3月,市人大审议通过《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在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上明确了一系列举措。2025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修订《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对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的资源化利用提出明确要求,如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减排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相关使用要求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对相关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此外,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布了用地、环评以及资金扶持等产业发展方面的支持政策。
(二)标准制定步伐加快。2024年9月,市相关部门发布《建筑垃圾与工程泥浆再生自密实填筑技术规程》(DB 31/T 1483—2024),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完成了《城市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政策及标准研究》,提出促进泥浆资源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工艺技术标准体系。市水务局启动埋地排水管道工程低强度流态回填材料应用技术标准研究。相关研究单位制订了《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报批阶段)。
(三)技术应用试点启动。据了解,工程土方(泥浆)通过专用设备,经一定工艺,可转化为生产原材料浆液,再与低碳型土体硬化剂及调节剂搅拌后,可制备为低碳型自密实填筑材料,应用于有回填需求的项目。市水务局已在迎宾水厂进厂原水管工程、共江路(爱辉路-虎林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喜泰支路(龙吴路-喜泰路)道路积水改造等项目中,取得渣土和泥浆资源化利用工程实践经验。浦东新区率先开展建筑垃圾和工程泥浆自密实填筑材料应用面上试点,在市场需求、产业引导方面取得先行先试经验。
(四)产业布局逐步提速。相关技术的处置方式分集中式、移动式两大类,集中式有利于规模化生产,移动式有利于减少土地使用资源,各有优势。经相关专业单位测算,按照集中式处置场所半径20公里的覆盖范围,在浦东、闵行、奉贤、宝山等8个区域设置,再配合移动式处置场所,可实现对土方(泥浆)资源利用的全覆盖。市级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编制了《建筑垃圾再生自密实填筑材料生产场所建设与管理标准》(团体标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源头管理。市、区相关部门全面推行工程土方处理方案备案工作,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法定义务,在开工前编制工程土方处理方案,加强源头减量,明确资源化处理方式,在出土阶段分类堆放建筑垃圾。市绿化市容局计划组织编制《上海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提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管控措施。
(二)加强科研支撑。一是鼓励科研单位在工程土方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规模化应用方面加大力度。市绿化市容局计划将工程土方资源化利用作为“十五五”重点研究方向,即将启动《上海市工程渣土综合利用路径与策略调查分析》《建筑垃圾资再生产品关键技术及工程渣土资源化路径研究》。二是支持先进企业建立工程土方资源化产品生产线,协调相关部门在环评、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支持先进企业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四新”技术案例展示平台宣传工程土方资源利用案例。
(三)拓展利用路径。市规划资源局计划建立本市土方综合利用空间排摸长效机制,明确各类空间中土方消纳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各区要结合地形塑造、促淤圈围、生态空间营造等方式推进土方综合利用,提高土方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研究推广政策。市相关部门将结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建筑垃圾与工程泥浆再生自密实填筑技术规程》落地,加快修订《上海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指南(试行)》,补充完善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相关内容。市相关部门将在政府财力投资的市重大工程优先试点,着力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积极推动建设工程“绿色工程”“无废工地”创建,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