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71号“关于公园城市建设配套政策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关于统筹规划绿林区域用地问题
(一)用地政策协同探索
我局高度重视奉贤区在绿地建设中面临的土地瓶颈问题,已与市规划资源局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市规划资源局反馈,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上海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意见的函》(自然资函〔2023〕615号),明确支持上海探索对新建的成片生态建设、农业科研院所用于农业生产试验田等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但仍按农用地管理的新机制,进一步深化了生态用地管理的改革创新。并在国家和自然资源部的政策支持下,浦东新区已率先启动了相关生态用地管理的试点工作,出台了《浦东新区生态空间保护利用若干规定》(浦府管规〔2022〕8号)。明确纳入实施计划的生态空间保护利用项目,确需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且实施后用地性质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的,按照现行法律和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工作,不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试点项目推进
我局计划结合公园城市样板区、样板点打造,进行创新试点。通过试点项目积累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待模式成熟后逐步推广。
二、关于加大资金补贴力度问题
(一)资金支持沟通协调
经沟通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响应加大对奉贤区公园和大型公共绿地资金补贴力度的建议,多举措给予支持。
为加块推进相关任务落地和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十四五”期间对全市绿化项目的支持政策:一是市建设财力对各区重点绿化项目的建设补助政策;二是市绿化基金对绿道、环城生态公园带、口袋公园等项目的建设支持;三是明确了对本市机关、企事业等单位附属空间对社会开放的相关支持口径。
市财政局始终重视生态建设,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一是通过林业建设资金和林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支持全市造林建设等工作;二是通过市级建设财力对奉贤区上海之鱼湖心岛绿化景观工程、奉贤新城浦南运河一川烟雨滨河公园等 “十四五” 重点绿化项目工程费用给予补贴;三是配合建立专项支持政策,对郊区休闲森林公园建设给予市级补助。
(二)多元资金筹措引导
鼓励奉贤区拓展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除争取市级财政补贴外,探索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引入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公园城市建设。我局也将协助奉贤区梳理可利用的政策资源,指导其包装策划优质项目,提升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缓解建设资金压力。
此外,在后续开展的《上海公园城市建设政策体系研究》工作中,我们会将奉贤区在公园城市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土地政策及资金瓶颈等相关问题纳入研究范畴。这有助于深入剖析当前政策体系在实际执行中的短板,为制定更具针对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进一步完善上海公园城市建设的政策支撑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 加强政策落实。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土地政策和资金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 加快项目建设。我们将加快推进奉贤区公园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确保“十四五”期间完成既定的绿地建设目标。我们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态环境。
3. 强化资金保障。我们将继续争取市财政的支持,确保公园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我们将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再次感谢您对奉贤区公园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奉贤区公园城市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