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信息名称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5-13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信息内容

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33号“关于完善本市公益林管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益林是上海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基底,是城市重要的生态安全保障,发挥着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提供休闲游憩空间等重要作用。目前,我局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与市规划资源部门开展林草湿荒资源普查工作,厘清林地权属管理边界。现有公益林由市场化养护和林业养护两种方式。

二、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关于公益林管理主体不统一的问题

本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未明确用于林业发展的土地,且大部分为租用农民土地造林,土地和林木权属不一致,尚未开展林地不动产登记,也未完成公益林划定公示,造成林地管理缺乏法律基础和管理依据。目前,我局已会同市规划资源部门结合本次森林资源普查和林地权属调查结果,梳理明确公益林权属和管理主体。

(二)关于公益林养护效果参差不齐的问题

为提升公益林养护管理工作实效,逐步完善林业养护管理体系。一是林业养护质量考核与林地生态补偿资金拨付直接挂钩。我局每年组织一次全市范围内的林业养护质量检查,并结合林长制巡查考核结果,作为拨付生态补偿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实施整改销项制度。要求各区管理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限,并进行验收销号。但由于各区养护资金配套不一致,养护队伍不平衡、区域立地条件存在差异等问题,各区公益林质量存在较大差异。下一步将结合林长制工作实效评估,完善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效能。

(三)关于公益林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为加强本市公益林养护监管,我局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了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林长体系,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印发《上海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林长制巡查问题闭环处置机制的通知》(沪林长办〔2025〕1号),建立“属地管理+专业管理”和“分级负责+统一监管”机制,明确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但由于公益林管理边界不清晰等历史问题,存在监管盲区,下一步将对划定的公益林落实日常巡查、专业巡查、第三方检查和定期核查的“四查”机制,全面覆盖各级林长办,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林地资源管理中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上海经过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林地资源已逐步进入深度养护、提质增效阶段,但同时也面临养护力量薄弱、养护成本提高、市民对优质生态空间迫切需求等问题。针对代表提出“完善公益林管理、养护、监管机制”的建议,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公益林划定公示。我局将会同规划资源部门,于今年完成首批公益林划定公示工作,并制定印发《上海市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明确公益林管理边界和公益林区划范围。

二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以“林长制”为牵引,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细化养护技术标准,完善公益林权、责、利一致的养护管理监管机制,形成闭环管理。

三是加快提升林地功能。建立健全以林地抚育为重点的养护管理模式,对于林分较差、林相结构不合理等质量较差的林地实施抚育管理或林地综合效能提升。针对符合条件的林地开放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提升林地综合利用效能。针对交通相对便利、林相结构相对合理、群众需求比较迫切的区域持续开展开放休闲林地和休闲森林公园建设,为市民提供优质生态空间。

四是加强基层养护管理队伍建设。强化林业养护管理职能职责,完善人财物保障措施,明确养护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基础保障能力。提高基层养护人员专业素质与能力,推动养护管理队伍向年轻化、专业化转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更新养护管理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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