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信息名称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5-16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信息内容

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05号“关于湿垃圾不出镇源头减量就近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关于加强本市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湿垃圾处理体系的建议

根据上海相关工作发展规划,本市已基本形成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补充的湿垃圾处理体系。2019年,垃圾分类进入强制化时代,在全市市民高度支持和配合下,分类实效远超预期。为保障湿垃圾的分类处理,本市积极推进规模型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鼓励郊区镇、村推进就地就近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湿垃圾户投、村收、镇(乡)处的镇域“小循环”,基本满足当时湿垃圾分类处置需求。

2022年,经市政府同意批复《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明确湿垃圾处理按照“集中为主、分散补充”的原则布局,其中中心城区采用集中处理模式,由市级层面统一规划、建设处理设施,其他区自行建设湿垃圾处理设施。根据规划布局,至2025年底,全市湿垃圾集中处理能力达到1万吨/日,并根据区域物流,保留部分用地规范、工艺先进、环保达标的分散设施。目前,本市已建成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11座,湿垃圾集中资源化利用能力8900吨/日;另有在用郊区“一镇一站”、居住区、单位、菜场湿垃圾分散处理设施(备)180余座,设计处理能力约1200吨/日。

二、关于加大对湿垃圾处理新技术、新工艺的支持力度,大力提倡湿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本市持续支持湿垃圾处理技术发展。一是推进多元发展格局。全市已形成厌氧产沼、好氧堆肥、生物养殖等多元化湿垃圾处理模式。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采用厌氧产沼工艺9座、好氧堆肥2座。分散处理设施主要采用资源型生物处理(如好氧发酵制肥等)、减量型生物处理(如好氧微生物降解等)、物理减量型(如粉碎脱水等)等技术,另有少数采用生物蛋白转化、RDF燃料棒、热解碳化等新兴技术。二是推广产品应用。我局有序推进《湿垃圾资源化产品林地施用关键技术研究及其适用性评估(2023-2024年)》《湿垃圾沼渣制园林绿化土壤改良材料质量评价标准化试点项目(2023-2025年)》等关键项目。市科委大力支持湿垃圾沼渣低碳高值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研发出以沼渣生物有机肥、炭基肥和高性能碳材料为核心的系列沼渣低碳高值化产品,为湿垃圾的高效高值利用开拓技术路径。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处理设施。各区、街镇在用地便利、财政支撑、产品应用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和引导,市级层面引入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政策,鼓励技术先进、能源利用效率领先、环境效益显著的分散设施项目参与申报,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结合代表建议,持续关注相关工艺和技术发展,一是加强典型案例推广。将采用分布式好氧发酵制肥技术等工艺可靠、运行稳定、环保达标、具有科普意义的分散设施作为优秀典型案例,在行业内宣传推广。二是加强与技术企业对接。我局将与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调配合,持续探索湿垃圾低碳高值、高效清洁资源化处理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示范,进一步提升湿垃圾资源化水平。

三、关于选择部分区域和单位开展仿生分布式湿垃圾处理技术试点的建议

针对代表提到的仿生分布式湿垃圾好氧发酵技术,我局组织现场走访调研闵行区马桥镇彭渡村湿垃圾处置点。据了解,2023年底,马桥镇彭渡村、金星村各引入了1台湿垃圾分散处理设施,将属地区域内湿垃圾就近资源化利用产出有机营养土,为改良农村土壤环境、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供助力。

两处设施远离村民聚居区,设计处理能力约2吨/日,处理工艺属于资源型生物处理技术(高温好氧发酵制肥)类型。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营,彭渡村、金星村及周边菜场的湿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现了农村湿垃圾“不出村”就地利用、菜场湿垃圾源头减量的目的,运行较为稳定,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湿垃圾分散处理设施在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仍面临诸多矛盾和困难,如规划选址难、用地不稳定、环保达标难、扰民投诉多。尤其是在城市化区域,土地资源高度紧缺,选址成本较高,邻避效应更为突出。另外,根据近年来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反馈,湿垃圾分散设施环保隐患问题较多,市级第三方日常检查也发现部分分散设施污水、废气排放不达标,噪音扰民情况确实存在,对本市生态环保工作带来一定压力。

因此,关于选择部分区域和单位开展仿生分布式湿垃圾处理技术的试点的建议,我局认为,一是先行先试。可以在现有马桥镇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废气管道排布、增设除臭喷淋装置、完善环保监测体系,实时关注村民关心关切的扰民问题,对隐患部位加强排查,确保设施持续规范稳定达标运行。二是加强论证。在积累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后,优先选择远离人员聚居区、周边环境兼容性高、且处理后产物可就地应用于农业、林业等,实现湿垃圾资源化利用闭环的农村区域开展试点。三是引领规范。我局大力支持相关企业与行业协会对接,探索制定湿垃圾分散处理相关团体标准制定,引导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力量。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