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91号“关于跨区偷倒建筑工程垃圾后处置难题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规定,市绿化市容局是建筑垃圾处理的主管部门;住建、水务、交通等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两不挖、两不进、两不出”(即空气污染超过黄色预警天气不开挖,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的现场管理员不到岗不开挖;无处置证副本的车辆和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区域;未密闭盖平的车辆和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区域);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区政府是辖区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责任主体,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理的具体管理工作。
针对跨区偷倒建筑工程垃圾问题,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强管执联动,持续严厉打击。2024年1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2025年1月,市政府颁布《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明确更加全面的管理要求、更加严厉的处罚举措。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数据局基本建成“建筑垃圾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平台接入工地视频、车牌识别等数据,提高跨区偷倒建筑工程垃圾案件的查处效率。市城管执法局开展全链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市公安局研发搭建相关模型,推进常态化、自动化监测、预警、处置,支撑精准打击建筑垃圾跨区偷倒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代表建议,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将落实《上海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沪绿容〔2025〕18 号),对偷倒建筑工程垃圾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
(一)强化预警发现,防范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工地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对于“黑车”进出场地运输建筑垃圾行为及时研判发现、查处,开展打击“黑车”运营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加强农用、待开发、贮备用地等相关场地的管理,禁止未经备案擅自接收建筑垃圾。运用卫星遥感手段排查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点位,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加强信息共享,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持续优化升级“上海市建筑垃圾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共享工地信息和土方申报、运输、处置、执法信息,逐步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城管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通过视频监控、路线轨迹分析等技术,对车辆、工地信息开展有效溯源追查。
(三)强化日常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加强工地、车辆(船舶)、中转码头、消纳场所等相关要素监管,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监管。加强管执联动、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市司法局持续抓好涉建筑垃圾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区抓紧落实整改,以点带面促进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