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5号“关于适当调整新建学校项目绿地率标准,推动校园人工草坪建设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近年来,市教委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深化新时代中小学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校园天然草坪在确保运动效果、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师生健康以及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能有效净化校园空气、调节微气候、降低噪音和建筑能耗、缓解学习压力、美化校园环境等,为师生创造更加舒适的学习和运动环境。天然草坪不仅能有效调节局部微气候、吸收二氧化碳、减少热岛效应,还能为土壤微生物和昆虫提供栖息地,维护生态平衡。

《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新建学校、医院、疗休养园所、公共文化设施,其附属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单位用地总面积的35%。”调整学校绿地率的法定要求,需启动《上海市绿化条例》修改,属法律层面的调整,难度大、时间长,我局将结合下一轮人大条例修编开展相关研究。

根据《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城市绿地指城市中以植被为主要形态,并对生态、游憩、景观、防护具有积极作用的各类绿地的总称。人工草坪不是天然草坪,无法全部或者按比例折算计入绿地面积。确因条件限制而绿地面积达不到《上海市绿化条例》规定要求的,在规划阶段,可通过优化总用地布局、调整建筑层高与容积率等方式释放更多户外空间。对于用地紧张的老校区改、扩建,可通过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沿口绿化、棚架绿化)折算绿地率,折算办法参照《本市新建屋顶绿化折算抵算配套绿地实施意见(试行)》(2014年)的规定执行。如:在中小学校建设和改造中,市教委主编的《上海市基础教育学校绿化技术标准》提出,鼓励学校在符合《上海市绿化条例》等规定基础上,结合区域资源、气候、环境及文化等特点着力优化校园内空间布局,合理规划设置绿化用地,因地制宜,挖掘潜力,科学推进校园多载体、多类型立体绿化建设。

下一步,除立体绿化折算绿地率和研究修订《上海市绿化条例》外,一方面,我们建议学校积极挖掘校内场地潜力、配置小型运动设施、建立学校与附近公共体育场馆共享机制、建设“15分钟运动圈”等措施,解决校内场地不足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将探索研究区域范围内学校绿地率平衡机制,如某个区的所有学校总的绿地率不低于35%,或者某个学校的所有总部分部的总的绿地率不低于35%,研究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缓解学校建设用地紧张局面,当然,这个机制须进行全面的科学论证,以确保补偿绿地方与校园绿地的生态功能等效,权属及管理主体相一致,保证权责明晰、公平对等,不将应尽义务强加于人。同时,需制定具有操作性和统一性的实施细则,并报规划部门审批,防止标准不一、监管脱节等问题的出现。

感谢您对上海高校绿化建设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