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59号“关于加快建设本市可回收物资源化托底保障设施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您的建议针对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设施布局建设、技术路径探索及政策保障机制等关键问题,提出了优化设施空间布局、急用先行分阶段实施、强化政策要素保障等相关建议,对于完善本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可持续的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您的建议,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设施空间布局,加快布局建设本市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保障设施”的建议
市绿化市容局全面推进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建设,实现可回收物回收服务全覆盖。目前,按照“每1-2个街镇设置1个中转站,各区设置1个集散场”的要求,全市共建成了193座中转站和16座集散场。结合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便民理念,在既有“点站场”体系基础上,建设了一批体验优质、形象醒目、功能齐全、绿色低碳的惠民回收服务点和高标准可回收物中转站。截至2025年,全市共建成惠民回收服务点812座、高标准中转站57座。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计划(2026-2028年)》明确,本市将持续完善场、站功能,提升低价值可回收物托底保障能力。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前提下,通过协调各方签订10年以上长期用地合同、结合环卫或其他设施布局等方式,确保场、站的用地与运营稳定逐步将临时性场地上的中转站、集散场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因地制宜推动设施改造升级,完善低价值可回收物分拣、处置能力。持续释放和提升集散场综合效能,整合末端处置资源,畅通并稳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处置渠道。鼓励龙头主体企业建设标志性集散场。
二、关于“坚持急用先行、适度超前,分阶段实施技术路径与项目建设”的建议
为提升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市绿化市容局在静安、徐汇等商贸区、工业园区及沿街商铺区域,开展一次性餐盒、利乐包等专项品类资源回收利用试点;积极探索政企协同新模式,联合百事公司试点开展薯片罐专项回收工作,有效推动纸塑复合包装材料的资源化再利用。结合“沪尚回收”平台建设,2025年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末端企业调研,赴嘉兴海利、浙江景兴、上海英科等末端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深入调研企业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邀请末端企业入驻平台,搭建回收和末端沟通桥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互利共赢。
市绿化市容局将深化专项品类回收利用工作,重点针对生活源低价值可回收物,如利乐包、薯片罐、小家电等,推动建立“专项回收—专项运输—资源化利用”全链条管理体系,提升低价值可回收物高值化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向精细化、系统化方向发展。整合现有末端处置资源,畅通并稳定低值可回收物处置渠道;依托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规划的再生资源利用片区,推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落地。
三、关于“强化政策要素保障,建立与托底属性相适应的支撑机制”的建议
本市可回收物回收从规划、管理、实施、协同等方面出台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全面保障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用地保障方面,《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2024版)》明确,中转站、集散场宜按市政用地建设并可与环卫设施共建,租赁经营主体需持有10年及以上相关合同或协议,保障用地稳定;资金扶持方面,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均出台了低价值可回收物专项补贴政策;绩效考评方面,市绿化市容局每年发布《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将可回收物点各阶段任务纳入评估细则,逐年推进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十五五”期间,为推进本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提质增效,市绿化市容局制定了《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意见》,明确了回收服务全域覆盖、中转处置全程畅通、监管体系全链条闭环、综合效益全面提升的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工作:在用地方面,要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前提下,通过签订10年以上长期用地合同、结合环卫或者其他设施布局等方式,确保中转站、集散场用地和运营稳定,逐步将临时性场地上的中转站、集散场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在资金保障方面,以低价值可回收物实际回收量和服务实效为核心评估指标,落实“以效定补”原则,优化完善低价值可回收物专项补贴政策,对低价值可回收物落实托底性补贴,确保回收体系稳定运行。在运营监管方面,统一计量管理标准,落实回收品类、低价值分类、重量、流向等关键信息全流程计量与数据实时传输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主体企业人力、场地、车辆、设备、作业等方面运营监管力度,规范主体企业服务质量年度评议,评议结果真实公正并作为主体企业招标工作的重要依据。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可回收物回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