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26号“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程渣土(简称:土方)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市土方消纳工作调度专班(简称:市调度专班)、市土方消纳空间落地统筹专班(简称:市空间专班)积极推进市级土方消纳场所建设,指导各区排摸落实区级消纳空间,提升区级土方消纳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出土需求。市调度专班、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相关部门、相关区以及建工集团、隧道股份,建立健全土方资源化利用体系,作为消纳能力的有益补充。
(一)技术标准相继出台。我市已发布《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建筑垃圾与工程泥浆自密实填筑技术规程》《道路工程弃土和泥浆现场固化土利用技术标准》三部地方标准,提出了土方再生产品在道路建设、环境治理、建材利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打通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径。
(二)政策支撑不断夯实。一是发布《关于加快推广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的通知》(沪建建材联〔2025〕485号),将回填土、碾压型固化土、流态土、绿化造林用土等土方再生产品纳入推广范围。提出在绿化林业、交通水利、市政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二是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在循环经济、税收优惠方面均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适用政策和规划。如《上海市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促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多样化、高水平利用;《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用地保障、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白名单、资金支持等多项政策。
(三)源头减量要求逐步明确。一是积极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基础上,发布《上海市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技术导则(试行)》《上海市混凝土模块化建筑技术导则(试行)》,进一步支撑模块化建筑试点,减少源头建筑垃圾排放。二是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土方处置量管理的通知》,提出建设单位需组织开展竖向设计,充分考虑土方消纳和地形营造,提供土方平衡策略等内容,从设计源头减少土方排放。
(四)产业布局不断完善。《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规定了建筑垃圾转运码头,装修、拆房垃圾分拣转运设施的设置原则。“十四五”期间,本市完成了浦东、嘉定、奉贤、崇明等区多个资源化利用设施专项规划。对于装修及拆除工程垃圾、废弃混凝土,我市现有资源化设施61处,可满足全市要求;对于工程土方、泥浆,闵行、青浦、奉贤、嘉定、宝山、浦东等6个区已明确土方资源化设施项目主体,建工集团、隧道股份科学布局资源化设施,加快土方、泥浆资源化设施建设;对于建筑垃圾码头,本市现有具备土方作业能力的出运和接卸码头超40个,码头分布和转运能力已基本实现冗余,其中2025年以来新增出运和接卸码头20余个,推动码头合理布局。
(五)消纳能力稳步提升。市调度专班、空间专班按照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土方消纳调度会议工作部署,推进2026年度土方消纳能力建设。截至2026年4月底,市区两级消纳能力已提升至1.6亿吨,可全量保障2026年出土需求。市级消纳场所广泛分布于浦东、宝山、嘉定、松江、奉贤、青浦、金山、崇明、临港等区,有效缓解了消纳场所分布不均和运输距离长的问题,降低了土方运输成本。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构建全环节指导体系,土方综合处置均价相较2025年初降幅约24%。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支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会同发改、绿容、交通、水务等部门研究进一步细化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要求,测算强制使用比例和场景、梳理市场供给,拟近期发布政策文件,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房屋建筑、园林绿化、市政交通、水利排水设施等工程领域推广应用力度。市发展改革委正牵头开展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扶持办法修订工作,将统筹考虑对城市废弃物源头减量、精细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具体支持方式。
(二)拓展利用路径。一是市空间专班继续发挥土方综合利用空间排摸长效机制,结合地形营造、土地平整、绿地林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等多元载体推进消纳能力建设。二是资源化设施项目主体丰富土方资源化利用技术路径,拓展应用场景,研究土方与其他固废的协同利用、联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