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渣土分类分质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程渣土(简称:土方)资源化利用工作。市土方消纳工作调度专班、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相关部门、相关区以及建工集团、隧道股份,落实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土方消纳调度会议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土方资源化利用体系,作为消纳能力的有益补充。
(一)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和土方土质管控
一是明确源头分类要求。2025年11月以来,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陆续发布相关建设工程工地建筑垃圾现场管理通知,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和分类要求。
二是明确土质管控要求。市绿化市容局要求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出土前组织开展场地调查或土壤检测,检测指标符合消纳场所土质管控要求后方可进场消纳,倒逼出土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土质管控和源头分类要求。
(二)加快土方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布局
一是技术标准相继出台。我市已发布《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建筑垃圾与工程泥浆自密实填筑技术规程》《道路工程弃土和泥浆现场固化土利用技术标准》三部地方标准,提出土方再生产品在道路建设、环境治理、建材利用等方面技术要求,打通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径。
二是政策支撑不断夯实。发布《关于加快推广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的通知》(沪建建材联〔2025〕485号),将回填土、碾压型固化土、流态土、绿化造林用土等土方再生产品纳入推广范围。提出在绿化林业、交通水利、市政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是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土方及其产品除在回填、栽植和建材等方面实施资源化利用外,市水务局挖掘防汛墙空隙回填、通道堤身填筑、沟槽修复等用途;市绿化市容局印发《关于做好上海市绿地和林地地形营造工作的通知》,细化种植土复用要求与管理举措;闵行区探索利用现状绿带空间进行土方堆坡和景观改造;临港管委会试点耕地保护空间外地势低洼、土质较差的一般耕地土壤增厚。
四是技术应用完成试点。建工集团制定《回填基料》《种植备用土》企业标准,去年中试生产5.37万吨(回填基料4.65万吨,种植备用土0.72万吨);隧道股份形成流态土技术,依托沪通铁路、漕宝路快速路等项目试点生产20余万方。
五是产业布局逐步提速。闵行、青浦、奉贤、嘉定、宝山、浦东等6个区已明确土方资源化设施项目主体,建工集团、隧道股份科学布局资源化设施,加快土方、泥浆资源化设施建设,目前总体进展平稳有序。
(三)落实跨部门协同机制和优惠激励政策
一是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市绿化市容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市土方消纳工作调度专班(简称:市调度专班),推进2026年土方消纳能力目标和6处土方资源化设施落地。市规划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市土方消纳空间落地统筹专班(简称:市空间专班),排摸潜力地块,印发《上海市工程土方综合利用空间图则指导(2026年)》。
二是落实优惠激励政策。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企业所得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使用符合规定的建筑垃圾原材料生产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企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方面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用地保障、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白名单、资金支持等多项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支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会同发改、绿容、交通、水务等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强制利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政策,明确市内项目强制应用部位和比例要求,推动相关制度标准在长三角“三省一市”互通互认。市发展改革委正牵头开展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扶持办法修订工作,将统筹考虑对城市废弃物源头减量、精细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具体支持方式。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结合土地储备规划做好相关暂存设施和场所的统筹设置。
(二)拓展利用路径。一是市空间专班继续发挥土方综合利用空间排摸长效机制,结合地形营造、土地平整、绿地林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等多元载体推进消纳能力建设。二是资源化设施项目主体丰富土方资源化利用技术路径,拓展应用场景,研究土方与其他固废的协同利用、联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