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来源: 绿色上海        【字体:

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48号“关于完善本市工程土方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程渣土(简称:土方)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市土方消纳工作调度专班(简称:市调度专班)、市土方消纳空间落地统筹专班(简称:市空间专班)积极推进市级土方消纳场所建设,指导各区排摸落实区级消纳空间,提升区级土方消纳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出土需求。市调度专班、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相关部门、相关区以及建工集团、隧道股份,建立健全土方资源化利用体系,作为消纳能力的有益补充。

(一)稳步提升土方消纳能力

市调度专班、空间专班按照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土方消纳调度会议工作部署,推进2026年度土方消纳能力建设。截至20264月底,市区两级消纳能力已提升至1.6亿吨,可全量保障2026年出土需求。土方综合处置均价相较2025年初降幅约24%。市级消纳场所广泛分布于浦东、宝山、嘉定、松江、奉贤、青浦、金山、崇明、临港等区,有效缓解了消纳场所分布不均和运输距离长的问题,降低了土方运输成本。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构建全环节指导体系。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已修订发布土方陆运、水运指导价,市发展改革委可据此调整工程项目概算。

(二)有序推进土方资源化利用

一是技术标准相继出台。我市已发布《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建筑垃圾与工程泥浆自密实填筑技术规程》《道路工程弃土和泥浆现场固化土利用技术标准》三部地方标准,提出土方再生产品在道路建设、环境治理、建材利用等方面技术要求,打通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径。

二是政策支撑不断夯实。发布《关于加快推广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的通知》(沪建建材联〔2025485号),将回填土、碾压型固化土、流态土、绿化造林用土等土方再生产品纳入推广范围。提出在绿化林业、交通水利、市政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在循环经济、税收优惠方面均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适用政策,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用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助力其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土方及其产品除在回填、栽植和建材等方面实施资源化利用外,市水务局挖掘防汛墙空隙回填、通道堤身填筑、沟槽修复等用途;市绿化市容局印发《关于做好上海市绿地和林地地形营造工作的通知》,细化种植土复用要求与管理举措;闵行区探索利用现状绿带空间进行土方堆坡和景观改造;临港管委会试点耕地保护空间外地势低洼、土质较差的一般耕地土壤增厚。

四是技术应用完成试点。建工集团制定《回填基料》《种植备用土》企业标准,去年中试生产5.37万吨(回填基料4.65万吨,种植备用土0.72万吨);隧道股份形成流态土技术,依托沪通铁路、漕宝路快速路等项目试点生产20余万方。

五是产业布局逐步提速。闵行、青浦、奉贤、嘉定、宝山、浦东等6个区已明确土方资源化设施项目主体,建工集团、隧道股份科学布局资源化设施,加快土方、泥浆资源化设施建设,目前总体进展平稳有序。

六是跨省利用加速对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市委“一口对接”机制及“点对点”综合利用要求,对接安徽、浙江,获悉安徽交通工程项目、浙江小洋山吹填造陆项目对路基材料、回填基料有上千万吨需求意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支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会同发改、绿容、交通、水务等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强制利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政策,明确市内项目强制应用部位和比例要求,推动相关制度标准在长三角“三省一市”互通互认。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结合土地储备规划做好相关暂存设施和场所的统筹设置。

(二)加强数据共享。一是将土方资源化设施纳入“上海市建筑垃圾数字化智能监管平台”管理,实现土方调度线上办理。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供应、品类等信息,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选用,推动产业链供需动态平衡。

(三)拓展利用路径。一是市空间专班继续发挥土方综合利用空间排摸长效机制,结合地形营造、土地平整、绿地林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等多元载体推进消纳能力建设。二是资源化设施项目主体丰富土方资源化利用技术路径,拓展应用场景,研究土方与其他固废的协同利用、联动处置。